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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店主:

您对爱猫的挂念,感人肺腑。特此原物奉还。请速至玄武大道西侧,东杨坊立交桥下,有白漆痕迹的桥柱前领回。逾期不候。

ps:请勿担心,您的爱猫完完整整,一根毛也没少。

一个路人

老板看完非常高兴,一时连原谅偷猫人的心思都有了。但稍后又冷静下来,打算先痛骂对方一顿。至于是否原谅,视骂完的心情决定。

他让店里打工的年轻人帮忙,用地图软件查清了立交桥的位置,距离不远。骑电动车绕行至桥底后,他很快找到了有白漆的桥柱,大概是建筑工人不慎洒上的油漆,在一排灰色桥柱里相当显眼。

桥下是一片绿化带。种了一圈矮树作围挡,没留出入口。他把车停在路边,跨过树丛翻入草坪。没人来,他蹲在涂白漆的桥柱边,等了一小多时,心情烦躁起来。时不时还闻到一股怪味,像是腐败的垃圾。

他寻着气味,发现桥柱内侧裸露的钢筋上,挂了三个黑色垃圾袋。他捏着鼻子,战战兢兢地拉开袋子一角,探头一看,当即呕吐出来。

“那个畜生!”老板的声音颤抖,“是连一根毛也没少,都分袋子装着呢。”

我们都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有刘北安配合着老板的讲述,对偷猫贼咒骂不已。

“拜托,一定要找出那个畜生。”老板声音沙哑,“我也报了警,但派出所的人一点也不上心。还问我猫是多少钱买的,能不能找出收据。混账东西,这是钱的事吗?”

我们纷纷点头称是。

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警方的态度。从法律角度来讲,对猫的伤害当然不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处理,只能定义为财物侵占。若是收养的野猫,价值就更难判断了。

“尸体还在吗?”我问。

苏喻瞪圆了眼睛,惊恐地望着我,“要检查那东西?”

“埋了。”老板直率回答。

也罢。说实话,我也不是很乐意调查尸体。且不谈情感上能否忍受,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就算捏着鼻子查了,只怕也获得不了有价值的线索。

“不查也罢,但有一个问题想问清楚。不知道老板您埋葬前是否留意过——装尸体的垃圾袋里有没有泥土?”

老板一拍大腿,“这么说来,真的有。我还纳闷呢,怎么有那么多土渣子。”

“和我预想的一样。”我点点头,“恐怕在看到告示前,凶手已将尸体埋好,后来又重新挖出。毕竟不可能一直保留着尸体。”

“不愧是专业的,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当时贴的纸条还在,要不要也看看?”老板在后厨东翻西找,终于抽出一张纸条,“上面的油渍别管,是我收拾剩菜剩饭时沾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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