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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面,苏颖没洗碗就走了。我去厨房倒了一大杯水并一口气喝完,冲淡胃部的啤酒余味。

随后细细地刷牙洗脸,一周来第一次刮了胡子。

对镜一看,才发现瘦得颧骨凸出,由于饮酒过度,脸颊不自然地发红。胡子拉碴,头发油腻腻的。两眼倒是光亮得出奇。若是文森特·梵高得见,说不定会以这张脸为原型,画上一幅类似《吃土豆的人》的杰作。

不能这样!

镜中的自己开口警告道:不能再这样下去,该是出门的时候了。

无论我们幸福还是不幸

骑了20分钟单车,我到达了约定的车站前广场,可却不见刘北安的身影。难道又迟到了?我正准备打电话催他,一位不认识的上班族一边靠近,一边焦急呼喊道:“喂喂,没看到我?”

仔细一看,那人竟是刘北安。

“你怎么直接从我面前走过去了,亏我还不停招手呢。”

“不是,你怎么搞得,变得像个养家糊口的上班族大叔一样?”

“大叔?”

刘北安剃了相当短的寸头,头皮隐隐泛出青光。胡渣却没刮干净。身穿西装衬衫,像模像样地打了领带。半点也看不出原本颓废青年的模样。

“就是说……”我一时不知道如何说明自己的感受,只得从最明显的变化问起,“怎么突然穿起正装了?”

“我在上班嘛。”

“可你这一身也太奇怪了。”

就算是从没买过正装的我,也能看出他的西装相当廉价。光闪闪的化纤面料,紧绷在圆滚滚的小腹上,袖口有白线头探头探脑——我差点伸手帮忙扯掉,又害怕他的西服就此散落成布条。

刘北安叹了口气,“没办法,公司强制要求穿啊。”

“喔,相当正式的工作啊。”我肃然起敬。

刘北安并不打算多谈服饰的话题,带头走在前面。

我冲着他的背问:“你去哪里啊?”

“这条街有名的“老头盖浇饭”,肉多油大,相当解馋。去那里吃吧?”

“我还不饿哎。”

“可我饿了,”他在“我”字上加强重音,“午休时段偷偷溜出来陪你,请吃个饭不过分吧?”

“喂,你可是有工资的人。”

“前三个月只有半薪,因为迟到又扣除了不少。到手吃几顿饭就不剩分文了。”

得得,我请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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