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谓》
这声音轻得好似自问自答,他就在自问自答。
有些事彼此心知肚明,摆在台面上讲又是另一回事,眼下这件事是李丰义为人奴隶、遭人蹂躏的耻辱。
周宗明垂下眼帘:“我知表哥有苦难言。小齐王此前在朝中树敌不少,现在失踪多年后被找回,若是恢复小齐王的身份,难免有好事者走漏风声,编排生擒为奴的事迹……”
李丰义听出了不对劲,梗着脖子反问:“你说当今皇帝求贤若渴,那奴隶之身又如何?殷商丞相傅说、五羖大夫百里奚亦曾为奴,但他们辅佐皇帝的功绩赫赫。况且小齐王的名号舍我其谁,我为何要放弃这身份?”
周宗明笑而不语,明明是温柔的眼神却看得李丰义后背发毛,他回忆莫不是方才一番慷慨发言的哪处措辞落了下风。
周宗明问:“表哥为何一时厌恨陛下赶尽杀绝,一时又抱怨陛下不识千里马?”
李丰义轻哼一声,抱臂侧头不看他,小齐王的傲气再次攀上他的脊梁。
周宗明自顾自地问:“委身外族为奴之事不足挂齿,若是恢复小齐王之名,表哥愿意效犬马之劳?”
周宗明同情、惋惜这位表哥,同时也明白若非这些年为奴的经历磋磨脾性,眼下小齐王早就暴跳如雷地用桌角砸烂他的头,换而言之,没有奴隶的镣铐就没有两人之间“心平气和”的交流。
周宗明劝说李丰义归顺当今天子,即便无法再现昔日小齐王的风光,但尚能保留李家门楣;如若不然,李丰义往后都是奴隶,李家就此断了传承——无人打理齐王李韬的坟茔,无人照料李家的家室子嗣……
周督尉眼睫微微颤动,所言字字真心,他为表哥谋划好了未来,然而李丰义没有屈服、妥协的意愿,可谓“神女无心”。
李丰义笃定周宗明他们待他比罗族人待奴隶仁慈,既然他能忍罗族人的凌辱,那便能与周宗明这等心慈手软的人物虚与委蛇,然后寻觅良机出逃。
那小人郑潇所言又有何所惧,要是他卷土重来,成王败寇,天下谁还会在意他的这段不堪往事。
身陷罗族人山寨的日子已恍如隔世,小齐王被买回来好生养了一段时间,身体养好了,精神慢慢回来了,心思也开始活络,或者说“仓廪实而知荣辱”,李丰义自从被救后一直怀揣的小心思如星火燎原般愈演愈烈。
仗着这份自信,李丰义义正词严地拒绝了狗皇帝的走狗督尉的提议,当然他嘴上不会如此粗鄙,最多语气激烈。
周宗明没有再多说,起身离开,此后两个月他再没有出现在李丰义面前。
李丰义则是遇到了潜入周府的齐王旧部。那人自齐王溃败后隐姓埋名,混入了周府的仆从里,近来听闻周府后院来了一个奴隶,府内多方打听后才知道是小齐王,他做了万全的准备,这才冒险前来相见。
两人谋定了逃离周府、东山再起的计划,趁着周宗明赴宴的空荡,砍断了手铐脚链逃走了。他们打算投奔另一位齐王旧部,途中却被人当做逃奴截住。
来人骑着高头骏马,如玉的面庞被火把光亮和甲胄的光泽照得冷漠,居高临下地俯视手下败将,这时周宗明少了那股子被李丰义嫌弃的软弱温和,通身肃杀、冷酷,宛如一尊玉面修罗。
周督尉马旁立着的大汉握着弓,弓弦尚颤,满面胡须的面孔在火把下笑得可怖,他盯着被围起来的李丰义,一支羽箭直挺挺地穿过后者的肩膀,血染重了衣袖。
李丰义冷汗直下,协助他逃跑的齐王旧部被马踏出脑浆,正浑身冰冷地躺在不远处,自己则被这郑潇射穿左肩,周宗明亲自领兵包围了起来。
看着阵仗,自己出逃一事绝无可能小了。
郑潇上前踩着他的小腿,从箭壶里取箭,冷硬的箭头按在李丰义的脸颊上,轻浮地拍了拍,调侃道:“这哪里逃出来的奴隶,竟如此不知好歹。”
郑潇抬脚让部下把人从地上拽起来,拎着耳朵转过李丰义的脑袋,火把照亮了其耳后的刺青,他用罗族话大声念起刺青的内容,李丰义突然如坠冰窟般浑身颤抖起来。
郑晓故作惊讶地赞叹:“竟然是从罗族村寨里跑出来,脚力不错啊!”
周宗明忽然出声制止了郑潇的戏弄,把逃奴脸上刺了字,然后带到牢里。
李丰义当即一怔,破口大骂,他逃窜时狼狈得很,肩上又血流不止,开口气势便弱了三份,他骂周宗明的长相阴柔、为人狠毒、为虎作伥,什么难听的词都扔到周宗明头上,倒是忘记了郑潇还射了他一箭。
郑潇听他骂的内容不禁笑得愉快,周宗明不动声色,似乎并不在意输者的垃圾话,只是吩咐郑潇尽快解决,说完勒马离去,此前“情深义重”的表兄弟情谊似乎就此断绝。
郑潇收敛笑容,俯身问李丰义愿意与否,还贴心地用罗族语再问了一遍。
李丰义气得脸通红,啐了一口唾沫,正中郑潇的胡须,惹得后者怒目横眉,专对着他的肚子踢了两脚。
身负重伤的小齐王趴在地上,捂着肚子吐出一口血,发须缭乱,面容狰狞,胳膊肌肉虬结,一对招子亮得很,嘴里流着血还勉力做强梁,转而大声宣告自己乃是小齐王李丰义,指责周宗明他们逾矩。
郑潇笑出声,说:刺上军奴刺青后就要收编到营妓中去,若是他真是小齐王,兄弟们倒也想一尝小齐王的滋味。可现在他耳后的刺青明明白白写了,他就是罗族人的性奴,一个逃奴还自称小齐王——堂堂小齐王怎么会做罗族人的肉垫子!
周围的士兵也一同哄笑起来。
李丰义顿时哑口无言,面上肌肉抽搐,他面如死灰,忽然环顾四周,盯住方才拿住他的士兵佩刀,欲寻死。
郑潇时刻留意他的动向,一瞬看出他的用意,岂能这解脱的好事岂能轮到李丰义,于是即刻出手,用刀柄敲晕了李丰义。
人高马大的汉子径直倒地,血和汗混于泥土地,宛如荒郊野岭尸首分离的无名尸般,好生凄凉。
要是就此无名无姓地死去,于他倒也算是一件幸事。
郑潇背上弓,让人把那昏迷的奴隶扛起,他摸了摸胡须,跑到包围圈外向周宗明汇报情况,原来周宗明并未走远,远远地在马上听李丰义的咒骂
周宗明让他们把那奴隶捆了放在他马上,由他亲自带去周府的地牢。
约莫过了半月,周宗明再次踏入地牢,独自见那关在地牢最里间的奴隶。
健壮汉子躺于草垫上一动不动,套着一件粗布麻衣,衣衫半解,半边鼓囊胸膛若隐若现,其上刀疤、鞭痕也若隐若现。
这半月里除了入牢的一顿鞭刑和面上刺青,与之前相比,李丰义无非换了个更差的地方“坐牢”。
周宗明在栏外站定,温声唤道:“表哥,你可醒了?”
那汉子动了动手指,置若罔闻。
周宗明见他有反应,笑道:“三日前我去探望了李夫人,表弟们虽长了个,但没一个像表哥你这般气度。”
周宗明口中的李夫人自然是指齐王李韬的唯一在世的妻室,其下有两位幼子。李丰义随父亲征战时从没把他们看在眼里,只当李夫人是侍奉父亲的姨娘,弟妹们是父亲生下取乐的小猫小狗,因为他是父亲正统的继承人,也是齐王的继承人。
周宗明不可能无缘无故来地牢与他聊闲话。
李丰义撑着一只手慢慢坐起,靠在墙边,目光如炬地瞪视栏外光鲜亮丽的表弟。
周宗明微笑道:“我实难看出谁配得上齐王的名号,可又必须从中出一个,表哥,你说选谁好?”
李丰义握紧拳头,他自认看穿了这位表弟的虚伪,外在衣冠楚楚,实则蛇蝎心肠,不过成王败寇,冷静下来后他也认栽,但这周宗明又是和他部下唱红脸白脸,又是故意引诱、挑衅、威胁他,说是要把他充作营妓,结果一醒来把自己关押在周府地牢。
自杀未遂的李丰义在地牢里琢磨了半个月越想越不对劲:之前自己刚到周府,周宗明把他关了半月有余,一见面给自己布菜,劝说自己归顺朝廷,到此都没问题,逃跑杀鸡儆猴也十分顺理成章,但那温柔可亲且面面俱到、若即若离且欲擒故纵的姿态,怎么那么像二世祖哄骗闺中女子就范,给颗糖又给个巴掌,若不是自己顺利出府也有周宗明的手笔?
李丰义越想越觉得他这个表弟心机深沉,害怕且期待他的用意和下一步计划。
看来那段罗族山寨为奴的经历给小齐王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导致现在他经常为自己的后门担惊受怕。
李丰义也不知道自己这硬邦邦的男人有什么好,竟能让周宗明也生出这等邪门心思。不过若是周宗明这样面容如花的男子心悦自己,李丰义倒感觉比那罗族人兄弟好得多,果然货比货得扔,至少他能勉为其难把周宗明当做女子。
平白被扣上龙阳之好的周宗明当然不知道李丰义这半个月内经历了何等波澜壮阔的思想转变,他见李丰义听到这消息依旧沉默,认为对方在生闷气。
周宗明打开牢门,李丰义下意识缩腿,脚镣哐啷地响,他立刻恼火自己的怯弱行径,故作豪迈地盘腿而坐。
周宗明在他对面自如坐下,两人仅隔一臂,他似乎不害怕李丰义会暴起伤人,继续说:“小齐王之名于表哥重乎?”
这是直接的询问,于旁人而言没头没尾,但李丰义的思考方式却能剑走偏锋地对上周宗明的考量:此前周宗明三番四次地暗示自己不要恢复小齐王的身份,难道——是为了将自己囚禁在身边?
目的正确,但原因南辕北辙。
李丰义看周宗明的神情有些复杂,答曰:“皇帝眼下的齐王?无权无势、名不副实,我才不上这当,‘出得龙潭再入虎穴’,去做那狗……那皇帝的奴隶,这等‘美差’还是让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弟弟担着吧。”
周宗明微笑,好似在他意料之中,他问:“那表哥接下来想做什么?”
李丰义见这美男子弯弯的眉眼,好看得紧,赶紧移开视线,凝神告诫自己莫被“美男计”迷惑,却压不住心里直冒出的忐忑和好奇,他反问:“我这面上刺了周大人的青,还能跑哪去?”
周宗明笑着摇头,解释刺字印在李丰义的额角,可用头发遮盖,或者往后他将功抵过,他亲自给李丰义去掉,虽然难免会留下疤痕。
李丰义狐疑地打量忽然做派光风霁月的周宗明:周宗明方才可是说将功抵过、去掉刺字?莫非还在给他机会?这要是为了他的屁股,可真是煞费苦心。
周宗明不知道李丰义神情有一瞬难看、羞恼的缘故,他也不知道李丰义在心里如何编排他。
周宗明平静温和地笑待李丰义的回答,光这副云淡风轻的神情就让李丰义没了脾气。
世人总对笑脸人三份好颜色,尤其又是笑脸美人。
周宗明解释何为“将功抵过”,即给李丰义新身份协助剿匪,既不浪费这一身武艺,又能建立功业、将功折过。
功业!
李丰义眼睛一亮,旋即垂下眼帘收敛眼中的兴奋之情,心里腹诽若不是落败,他何至于沦落给这狗皇帝建立功业,但他也不愿被困死在地牢里,白白蹉跎光阴,浪费这好身手。
李丰义认真考虑片刻,接受了周宗明的提议,末了还不忘放狠话,他不会放弃小齐王这个称号。
周宗明尊重他的意愿,给了他腰牌,说走出地牢后,李丰义就是讨匪将领“周义”,而小齐王这名号,只能两人私下称呼。
李丰义前倾上身,狡黠一笑,故意问道:“表弟想何时叫我‘小齐王’呢?”
周宗明眨了眨眼,莞尔一笑,没有回答,他欲起身离开,李丰义突然抓住他的手腕。
两人暗暗较劲了片刻,僵持不下。
周宗明蹙眉问道:“表哥可是还有不解?待你出了地牢,可于我厅堂一叙。”
李丰义拧紧眉头又很快松开,神情古怪地注视着周宗明,看得后者心里嘀咕:这位表哥性子当真难琢磨。
李丰义松开手,仰头咳嗽了一声,似乎是壮胆般大声问:“不做些什么了?”
周宗明低头想了片刻,问:“做什么?”
平常的一句话,却好似针般戳破了李丰义色厉内荏的掩饰,他一跃而起,手铐脚链响声不断,面上一片羞恼成怒的红,让周宗明赶紧滚。
周宗明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无奈一笑而过,遵照李丰义的意愿离开地牢,也不管后者在身后别扭的出言挽留。
李丰义方才试出周宗明对自己的屁股没有偏门心思,原是自作多情,一时没面子口无遮拦,可周宗明也并不恼他,倒显得自己小肚鸡肠,终是落了下风。
益州剿匪前锋郑潇最近多有烦恼,可惜这烦恼还无处诉说,与好友兼幕僚喝酒时长吁短叹,惹得对方好奇。
问是水土不服否,郑潇摇头;问是剿匪困难否,郑潇皱眉。一问都不是,好友不再探究。
最后郑潇憋不住满肚子苦水,向好友抱怨周督尉凭空插队进来的那叫“周义”的小子。
七尺大汉戴着面具遮遮掩掩,两人一照面就先给郑潇一个白眼,平日里礼节能免责免,全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奈何他是周督尉安排的人,几次剿匪下来也能看出他能力非凡——又有人脉又有才干,所以郑潇只和好友私下抱怨对方目中无人。
郑潇还不能向好友透露这家伙正是当年的小齐王李丰义,他一看到那双令他拳头痒的眼睛就认出来了。虽然一箭之仇已报,但看着曾经的敌人在自己手下做事,郑潇难免手痒痒,想给隐姓埋名的小齐王穿小鞋。
前日周督尉来营地与“周义”单独相处时,郑潇嗅得一些不对劲的苗头。
那日傍晚周督尉和周义入了周义的帐篷,两人不知谈了何事压着嗓子争吵,而后没了声——郑潇也是听旁人叙述。半晌后,周督尉最先出来,他白净的面颊似因气恼而绯红,战袍上不知为何落了水渍,火急火燎地离开了营地,然后过了好一阵,周义才慢吞吞地走出来。他腰带宽松,脸因戴着面具而看不出脸色,但看行走姿态似乎是因为出言不逊被督尉教训了一顿。
郑潇摸了摸胡须,暗示好友:周督尉和周义的关系不一般,他怀疑周义对周督尉别有所图。
幕僚好友说:两人是同姓,追根溯源也是本家,关系自然不一般。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能看出周义也是有情有义之士,时常挂念督尉的知遇之恩。
郑潇憋得内伤,他赞同好友的观点,但这不是他真正担心的事情,他总不能说他担心李丰义对督尉产生非分之想,而且这件事已经可能发生了……算了,说到底这事与他无关,何必自寻苦恼,不如与好友痛快畅饮。
想到此处,郑潇多日以来的担忧烟消云散,他与好友碰杯,庆祝益州剿匪取得阶段性胜利。
柔和、沙哑的女声在花园上空盘旋,好像挽纱的妖精翩跹飞过林溪,溪水得蒙苏醒而跃动如铃,宛如热烈的夏风慵懒拂过沙滩,晒得晶亮的沙砾悉索滚滚。
长椅上的栗发青年闭目倾听,幻想温热的海水漫过脚腕,淹过胸口,沉重的躯体被浮力托起,被浪推离岸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至再也看不到那金色的岸岩、喧嚣的人群。
他是未系绳的船,被驱使着靠岸,悄无声息地离岸。
亲爱的妹妹,再见aurevoir。
一股没有由来的寒意倏地包裹住青年轻盈飞翔的思想,有海鸥围聚在他漂泊的躯体上空,见证他的离去,等候他的死亡,恍若溺水、失重的恐惧、无力险些将他的神智拖入深海。
青年挣开浓密的眼睫,疑惑地环顾四周:穿着蓝白条纹的人零散走在花园的绿色草坪上,阳光照得每根草尖散发神圣、温暖的光晕,而这些人犹如界限分明的路灯,面上或是茫然,或是无聊,或是空虚,或是愉快;身着白色制服的人员站在草坪外的走廊阴影里,间或两三聚在一起聊天,有时看向草坪,他们模糊的面孔上闪烁着笑意和轻松;本地电台正走到午后音乐欣赏栏目,于此地工作许久的广播喇叭正在播撒美好旋律,它是电台的忠实拥护者,橙褐色的漆上凝固着白灰的鸟痕,那是它尽忠职守的勋章。
一切,一如既往。
青年眨了眨眼,试图减缓太阳漫射的光辉在眼中结晶。他继而仰头望向苍穹上镶嵌的那轮太阳,伸出手挡住直射眼睛的光芒,他不禁微笑,不禁感慨: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
阳光照得青年眼睛发昏,他缓缓低头,忽略草坪后那堵高高白墙,怀揣着满腔欢悦之心,俯身观察在自己影子里摇曳的那簇矢车菊,他纤长白皙的手指抚弄花瓣,他轻声说道:“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
青年似餍足的猫,幸福地伸懒腰,眯眼瞧见一位白衣服自走廊来到他跟前,他认出了她。
蓝白条纹们叫她“戴维小姐”,白衣服们叫她“戴维”,她电话里的朋友叫她“洛雷达娜”。
总体来说,洛雷达娜·戴维小姐是一位友善和蔼的女性,于是青年友好地向她点头打招呼。
洛雷达娜点了点头,面上不同平日里那般放松,虽然她努力表现得平静,但隐约蹙起的眉头和反复曲张的右手手指暴露了她内心的忧虑、焦躁和不安。
洛雷达娜说:“菲利斯,有人找你。”
菲利斯笑得开心:“是托斯卡拉小姐吗?”
艾拉·托斯卡拉是当地电台《秘闻录》节目的主持和编辑,从一年前开始,经常来休斯曼精神病院采访作为电台热心听众和来信粉丝的菲利斯,两人聊得十分愉快,她甚至在广播中提及了菲利斯的评论、感想。
播报那日菲利斯立在橙褐色喇叭下,虔诚地仰望着它,可惜除了洛雷达娜无意间提了一句之外,其他人毫不在意菲利斯出现在广播里:他蓝白条纹的伙伴们不关心彼此在哪里,他们通常都有自己的世界;白衣服的工作人员没有听广播的习惯,他们更爱在工作时间偷偷刷手机,放下手机后谈论白墙外的流行趋势——显然菲利斯也不在他们的世界里。
与之相比,托斯卡拉小姐视他若家人,三天两头来探望他,带来书籍和衣服,菲利斯乐于和她谈论自己和收听《秘闻录》的心得感想。
距离托斯卡拉小姐上次来探望他已过一个月,两人上次见面时谈论了近期甚嚣尘上的“巴尔摩亚杀人魔”的再次现身——距离他上次在约尔夏克州作案已过五年,至今未落网——而菲利斯认为最新出现的杀人犯是“巴尔摩亚杀人魔”的模仿犯,托斯卡拉小姐认为他的想法很有趣并在电台节目里谈论了此事。
洛雷达娜摇头否定来者是托斯卡拉小姐,她抿了下嘴唇,不悦道:“是一位警探。”
她提醒菲利斯谨言慎行,菲利斯理解地点头应允,心想:洛雷达娜可能也在烦恼那些偷东西的地精。
菲利斯与那位警探隔着玻璃对望,蓝眼睛凝视着灰绿眼睛大约两息之间,再往下观察鼻子、嘴唇和衣着,莫名的、淡淡的笑意慢慢攀上菲利斯的嘴角。
青年这般赤裸的打量目光自然会惹得对方不快,然而那警探仅仅是挑了挑眉,状似不在意地看了他几眼。
菲利斯低下肆意的目光,双手微微颤抖地握着听筒,缩紧肩膀,他说:“抱歉,好久没有其他人来探望我……我太兴奋了,原谅我的冒犯。”
菲利斯话语中的歉意压不住嘴角的笑意,羞怯的模样好似青涩的少年,然而警探马蒂亚斯浏览了这个彬彬有礼的青年的档案:他八岁时父亲死于车祸,十五岁时母亲死于吸毒过量,十八岁时他杀死了寄养家庭的父亲,只因菲利斯可以忍受其施加己身的虐待和侵犯,但无法忍受对方将手伸向他的妹妹,案发现场鲜血四溅、十分骇人,仅仅是记录和照片就令警探马蒂亚斯印象深刻。这位青年“杀人犯”的律师在法庭上用精神疾病为他辩护,因此菲利斯现在在休斯曼精神病院进行为期十年的“药物治疗”,今年已经到了地同宣成为一个新家庭下的新家人。
又因为他不再孤单。
所以,约翰·德累斯顿暂时消失了,这也能解释宣在农场时没有遭受约翰骚扰。
以上的猜测需要证据,不然只是宣因财产损失而精神错乱的异想天开。
宣鬼使神差地看向客厅里母亲的骨灰盒,在骨灰盒里找到了一部被封在防尘袋里的手机,他摁上指纹,解锁了屏保,熟悉的短视频应用默认登录账号名赫然为“约翰·德累斯顿”。
宣失魂落魄地来到浴室,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原本一头及肩黑发在农场时剪短了不少,倒不像自己,更像约翰,他拿出镜柜里的染发剂,熟练地染上金色。他注视着镜中金色短发的青年,默默遮住眼睛,下意识扬起嘴角。
镜中的约翰对宣说:“好久不见,哥哥,农场玩得开心吗?”
宣沉默许久,问:“你是假的……德累斯顿先生是假的吗,埃莫斯是假的吗,农场生活的三天是假的吗?我的悲伤、快乐、痛苦、幸福……难道都是幻觉?”
这是一个没有回应的问题,幻想的约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约翰冷笑道:“呵,没有我,你能再和埃莫斯面对面说话?当时我留了那么好的机会,你竟然不珍惜——没关系,我替你尝过了,他嫩得很、鲜得很!哦对了,他还在床上喊你的名字……”
宣双手捂脸大吼一声,约翰的声音不再出现,而他再次陷入静默,犹如被判处终身监禁,那个期限是千百年。
他是自负、傲慢的玩咖,他是厚颜无耻、恣意人间的纨绔,他是万众瞩目、挥金如土的网红,他是控制狂、强奸犯、烂人、渣滓。
他羡慕那样的自己。
他嫉妒那样的自己。
他渴望那就是自己。
他希望那就是自己吗?
自卑一面渴望又恐惧自负一面。
他不是约翰·德累斯顿,不是约翰·卡贝尔,甚至不是宣·贝克。
他只拥有“宣”这个名字。
宣紧闭卧室门,缩在被窝里浏览约翰账号里每条私信和留言,注视自己曾经幻想过的“理想”生活,他试图通过消灭约翰存在的痕迹消除自己的错误——从约翰的账号开始。
约翰·德累斯顿粉丝已达几十万,粉丝里不乏奇怪的人,比如每日向他问好、自言自语的人,疯狂发送爱慕之语的人,诅咒、辱骂他的也不再少数,看来约翰懒得搭理,也懒得正确使用软件提供的拉黑功能。
说起来,宣和埃莫斯线下见面后,埃莫斯也没有拉黑他的账号,这是否说明……
宣泄了气,他误解了埃莫斯,离开农场时也没有好好告别,不正常的人明明是自己,他却总在责怪他人,尤其是埃莫斯。埃莫斯可能还不知道宣郁郁不快的原因,可自己又该怎么和埃莫斯解释,而且要不破坏两人“岌岌可危”的关系。
宣决定继续浏览并删除约翰账号收到的私信留言,而一个现已注销账号进入他的视野,对方私信约翰的第一句话是:
“孩子,你要谨言慎行,家族荣耀正系于你一身。”
宣看得一头雾水,当时约翰显然也不明所以,回了一个问号。
“你是否承认你代表了德累斯顿家族?”
约翰承认这一事实,毕竟他又是改名,又是连发几个视频介绍德累斯顿家族,寻常人只当青春期男孩愚蠢的幻想实践,难得见一个较真的人——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数落约翰,因为约翰是宣自己的幻想朋友、家人。
那个奇怪账号继续自顾自地发言,哪怕再没有得到约翰的回应:
“我代表受你口舌玷污的家族,不日前来拜访。”
宣看了下时间,差不多是约翰结社的时候,他认为对方不过是表演欲旺盛的网络过客——网络更易激发人的激情和欲望——更何况这个账号已经注销,宣很快将这无足轻重之事抛在脑后,删除了之。
浏览信息让他的认知更加全面,清理错误让他的焦虑暂时歇息。
一束光穿过卧室窗帘,宣眯着眼用手挡住,懵然发觉昨夜不知何时悄然睡去,他伸手拿起自己手机,锁屏上提醒埃莫斯发来了十几条讯息。
“埃莫斯回到怀特雀可是高中体育明星,不再是农场的傻小子,你觉得他会和你说什么,他该和你说什么?”
“一位受人欢迎、备受瞩目,是众人的“国王”,一位无人问津、不受待见,是盘旋的苍蝇。”
“国王会爱上盘旋王冠的苍蝇吗?”
“你难道爱此人,而不爱他拥有的外貌、代表的地位?”
“你这些所作所为幼稚无比,妄想能杀死我?”
“你杀不了自己!”
约翰愤怒、刻薄的言辞不依不饶地于宣脑海里回荡,看来他搭建的幻想岌岌可危。
宣受不了脑内无休无止的幻想,头疼欲裂得捂着脑袋,心中本就破败的高塔摇摇欲坠,只需一根稻草便可顷刻坍塌,化作名为“宣”的坟墓。
宣跳下床奔跑到镜子前洗了一把脸,抬头看到镜子中明晃晃的金发大叫了一声,他一拳打向镜子,镜子安然无恙,头上的疼痛转移到宣的手上,他表情痛苦地捂着受伤的手,看着镜中金发约翰龇牙咧嘴地模仿他,嘲笑他的自作自受。
宣打开镜柜,拿起一把剪刀,发泄似的将自己染成金色的头发剪得七零八落,跟狗啃似的,接着逐渐清醒的他扶着台盆缓缓跪下,惊恐地看着地上随处散落的头发,满足又后怕——好似剪了金发他就能消灭约翰最后一个存在过的痕迹。
宣爬回卧室,靠着床沿伸手摸到手机,手指颤抖着点开埃莫斯发来的讯息。
埃莫斯在宣离开农场那天晚上问宣是否到家,回去是否会给他发讯息,然后他借着每日问候希望得到宣的回应,这样的行为持续了自言自语五天。中间埃莫斯回到了怀特雀,他问宣为什么不给他发消息,又关心宣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最新一条信息发送自昨天下午,埃莫斯说要来找宣,看望他。
宣后知后觉他从农场回到家中再到现在居然已经过了五天,他这五天的记忆浑浑噩噩,能回想起来的事情仿佛同时发生,仿佛又间隔了一两天。
他大约是病了。
约翰是病症,埃莫斯和自己是病因,但他已经痊愈了,大概痊愈了。
他已经杀死了约翰。
是的,约翰不再出现于他的脑海里。
那他大约是死了。
楼下响起门铃声,宣倏地回神,仅着睡衣赤足跑下楼,他兴冲冲地打开门,“埃莫斯”的呼唤尚未出口,他抬头望向门外身材高大、穿着密不透风的陌生人,后者将他击倒在地,进门厅时顺手掩上门,掏出匕首一刀划破宣的喉咙和尖叫,一刀刺入男孩的大腿,再大力拔出。
宣顿时血流满地,捂着喉咙抽搐腿,他瞪大眼迷茫地望向恍若脱轨撞入他家的肇事列车,恐惧已冲过他的身躯,一去不回。
发生了什么?
男孩失血过量,艰难地驱动逐渐僵化的大脑。
他的嘴无法言语,他的感知逐渐模糊,唯留一条眼缝,一丝细若游丝的意识。
男人收了刀,跨过失去行动力的受害者,胡乱翻找柜子抽屉,他在二楼找到一部手机,回到门厅用男孩的指纹解锁,确认是“约翰·德累斯顿”的手机后自后门离开。
门铃似钟声响起,空旷、悠长,宣告某时终结于此。
是半分钟,是一小时?
是今天,是昨天?
宣已无概念,因他已为尸体,已无存在。
不能动,不能说,冰冷,柔软。
同灵柩中的母亲。
混乱中,生命里,他见证。
一对蓝眼睛。
一只流泪的蓝眼睛。
那刻,他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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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怀特雀市某社区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入室抢劫杀人案。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犯罪嫌疑人于昨日下午四点闯入受害者家中,抢劫并残忍杀害一位未成年男性,受害者的同学发现了受害者的尸体并报警。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线索,请立即向警方报案。
“……
“瑞德沃德森林周边居民反应森林地区出现野兽踪迹。据目击者称,这些野兽行动迅速、攻击性强。针对这一情况,瑞德沃德森林区域管理人施瓦茨先生已经增派人手,加强森林地区的安全巡逻。我们在此呼吁广大民众减少前往瑞德沃德森林附近活动,请森林附近民居提高警惕,出行时尽量避免单独行动,不要随意丢弃食物和垃圾;遇到野兽不要惊慌,尽快逃离野兽的视野,向附近巡逻猎人求救,请勿接近野兽并和野兽交流,野兽具有强烈的攻击性。最后,请大家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恐慌,不要传播不实信息。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