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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林悯就拿了六个铜板,裘佬儿木屋里,他翻个底朝天也就十二个,当着小孩儿面放在木屋桌子上六个,他拿六个,行囊里都是搜罗来的药材,还给他木屋里剩了许多药材,就这么缠着一身绷带离开了。

此处乃是蜀州,地势偏僻,前五毒教根据地,林中蛇虫多的吓人,他也不知自己该去何处,反正不能留在木屋了,先去市集上把那些药材低价处理了。

去了市集上,又有人在打砸抢掠,这回嘴里喊的是他们是天极魔宫的,林悯低着头挨着地面走过去,他不知此间行市,且这里这样民不聊生,作乱的人身上也穿的麻布衣裳,谁知道他们是过不下去的百姓还是……反正只要给自己头上套个什么,大家就不是人而是魔了,统共卖了八个铜板,林悯省着点,花了两个,买了四张黑面大饼,硬的跟石头一样,可他饿了,一路拨开嘴上绷带拿最坚硬的槽牙啃着吃,想着先回林中,去洗个澡,哪怕拆开绷带身上还是浑身烂,他也认了,路上不能这么臭啊,他要离开这里,找个安定的地方,总有安定的地方吧,他慢慢打听着。

包了一个多月了,该好了吧?

河水粼粼,阳光正好,近夏的时节,水没那么冷了,正正好是不要钱不费力的洗澡水。

林绿花红,倒影在这河床广阔的潺潺流水中,林悯解了那一堆拆下来得几斤的白色变作黑色的绷带,预备洗个澡,再把这些洗了,今夜就一边晾一边在林子里歇一夜,衣服还是别买了,没有经济来源前,凑合缠着吧,破布能遮羞就行,现在都是他唯一财产了。

脱的光溜溜,林悯试探着脚往下深,在浅水区里坐下,水清而暖,但还是低于人的体温,林悯打了个颤,拿一段绷布当搓澡巾,布料粗糙,还蛮有那效果,身上一层一层的黑痂往下掉。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以前在家里太阳能底下洗澡,他可是浴室歌手来着,现在没手机放歌跟唱了,自己唱吧,林悯唱完《青花瓷》唱《菊花台》,唱个不停,人能出声儿才觉没那么抑郁,身上都洗干净了,唱歌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不哑了,干净了的身上也白了许多,河中他的影子扭曲流动,林悯无不慨叹地想,裘老前辈要是在现代,干美白泥膜的和买生发液都赚的盆满钵满,偏偏在江湖上当医生,凄惨死于医闹,死了还要被另一拨医闹的挖尸,唉,真是时势造英雄,时势不稳,也能杀英雄。

嘎嘎嘎,河面好几只野鸭子向他游来,林悯眼睁睁看着领头的野鸭子看见他的时候呆住了。

苍天有眼,林悯活了这么多年,

仇滦走了,小孩儿哥却出现了。

林悯听见脚步声,警惕转头,人就在他身后站着,见是他,林悯才放松了身体,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掂了掂手里两颗银锭,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的数了一遍,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叔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咱们一块儿上路吧,叔带你去江南,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

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这回用的是双手,动作稍有慌乱。

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哈哈哈”地坐在地上笑。

无能,窝囊,丢下小孩儿,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

他笑了很久,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被逗的很开心。

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说话做事老气横秋,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生气啦?”

林悯没皮没脸,又一把扑上去抱住,拍拍:“叔错了好了吧,有好心人给我钱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但应该能撑一阵子,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叔养你,你给叔做个伴儿吧。”

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听完林悯说的话,还给反应了:“你确定?要我做伴儿?”

这嗓子,多着急,林悯想五六岁就这样,长大张嘴给人说话还得了,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笑道:“当然,跟我走吧,叔叔给你吃糖呦。”

他曾厚重绑缚浑身的绷带已没有了,笑起来,面前乱发覆面只露一双狼崽眼的小孩儿是能看见的。

小孩儿勾起盖脸的头发,渐渐为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叔叔,我跟你走。”

刚才就在树后看了太久,他一直跟着这蠢货,围着林悯踱步,饶有兴致的样子。

林悯真挺高兴的,小时候,他老妈常骂他没眼色,大人打麻将他滚在地上要钱,家里来亲戚他光顾着玩,虽然后来长大懂事了,还是被他妈叫在嘴上教育,估计是骂他从小到大都看不清人对他使眼色,他不光看不清这些,还看不清人看他眼神是否有所图谋,笑骂:“干嘛老围着叔打转儿,咋的,你要玩丢手绢儿?”

小孩儿哥最终跟着林悯走了,成为林悯想要的伴儿。

一路走了多天,还没离开蜀州地界,这里死人多,蛇多匪多,就是商铺不多,白天人丁凋零,夜晚死城一座,人人闭户,扣门不开。

没有旅馆和客栈给他们住,也没有马车给他们租,马尸倒有,路有白骨,人兽不分,都为野狗乌鸦啃食。

林悯硬靠双腿撑了六天,还不如小孩儿哥,人家脸不红气不喘,爬山过河,男儿当自强,从小就强,脚上一个水泡也没有,两人之间说休息一下的永远是林悯。

买不到什么东西,小孩儿哥穿的还是草鞋,林悯也给仇滦给他的鞋里塞了许多干草,勉强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赶路,身上仇滦的青色外衣早没了,如今穿的是一身白色棉布衣裳,浑身是尘,那青衣前日在路上看见一具浑身赤裸的新死女尸,耻处都暴露荒野,实在于心不忍,脱下把女尸盖住了,小孩儿哥对他态度好多了,跟他越走越亲近,相依为命,一口一个叔叔的叫,告诉他那赤裸女尸面貌秀美,死相春情含笑,应是合欢派新采补完的“春床”,林悯一路遇见不少,男女都有,更想立刻离开此处,他一路只有晚上会在林中河边点火睡上一会,其余时间没有不在赶路的,吃也是黑面饼掰成块儿,他跟小孩儿哥一边走一边吃,也品尝过蜀州地界所有河水的滋味,有时手舀着正喝水,上游会漂下来一具腐烂的尸体,林悯忙就扯开围巾,趴在河边呕吐,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眼睛干涩,浑身疲惫,林悯没照过镜子,觉得自己应该跟当年在网吧熬夜打英雄联盟的死样一模一样,一路所见,精神高度紧绷,人都快不正常了,觉得能保住小命就仗着他斗笠下是张细狗虚男脸,没人看得上,且从来财不露白,两人衣着贫穷,尘土满身,任谁看了,都是一对赶路逃难的穷父子。

夜已深了,林悯还在拉着小孩儿哥走,前面就是蜀州界碑了,出了这里,就安全了。

脚下已经开始渗血,走路很跛,摇摇晃晃,林悯那双皂靴脏极了,沙子有,泥有,草木也有,越能看到希望越着急,就像男子千米的最后十米,计时器马上要结束了。

本来夜里应该歇歇的,也不歇了,要出界碑时,听见女子之声在碑后呜咽。

“救命啊……救命……”婉转哀伤,哽咽颤抖:“有人吗……救命……”

林悯脚步稍顿,心脏狂跳,低头更加马不停蹄,手里攥着小孩儿哥被他扯的双脚乱跌。

此时很夜了,鸡狗都歇了,蜀州这地方,女人们在白天出门都会围着围巾,热的一头汗也不解下。

“救命啊……有没有人……”女子还在哭喊:“救救我……”

大姐,想害人就直说,你搞这个不必要的仪式感真的很荒谬,心中这样想,脚下更加快步扯着小孩儿哥往前走,只作聋子。

“呵呵呵,郎君好生无情……”女子盯着快步远去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转哭为笑,笑声愈发尖利高亢,这样漆黑的夜里,闻者心惊:“哈哈哈……无情的人,可是要死的。”

林悯脑子发麻,双腿打战,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冷风冲上脑后,涂着寇丹苍如死尸的女人手从他脖后伸前来,将他一直低头赶路的头抬起,鼻尖甜腻欲呕,林悯大叫一声,疯狂向后乱打,这女子却游鱼一样,任他怎么打也不着,反倒他自己挣掉脑上斗笠。

女子一直鬼魅一般在林悯周身飞来飞去地作弄他,林悯根本看不清,此刻却身形一顿将林悯扑倒,骑在他身子上方的女人面容俗媚艳丽,粉腻脂厚,血口微张,细长眼睛又痴又邪,用绣着合欢花的帕子温柔擦拭林悯满头冷汗,触着林悯时,林悯怕的肺都快喘破,慌张转过头去,女子却轻柔捧过他脸面,为他擦掉尘土,摸着他心口,泪滴了他满脸,痴情道:“郎君啊,你不要挣扎,小心草刃割伤你,石尖碰了你,见了你,我的心都要碎了。”

林悯想擦脸上香腻带粉的白色眼泪也擦不了,浑身难以动弹,只想说,妖婆,现在该哭的应该是我吧,你是真不挑啊,我这样的都能看上!

蜀州的美男子是不是让你们杀光了啊?!

哪里敢说,抖道:“我就一个要求,我死了,放过我带的小孩儿。”

他说的很无力,绝望的看着被吓傻的小孩儿哥:“叔不能陪你了,你要是还能有命,自己找活路去吧。”

小孩儿哥在河边被他梳洗了一番,头发不再乱糟糟,盘成一个丸子用布条扎在头上,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也算是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就是脸上被林悯抹了灰,白珠蒙尘,他也哭了,灰和泪掺和一起,冲女子求饶道:“别……别杀我叔叔……”

林悯想说你别哭都觉得没道理,哭吧,我都想哭了,他扔给小孩儿一块令牌,无力道:“等这位美女采补完我,自己从我身上翻银子吧。”

颇是个破罐子破摔。

女人见那令牌,不免怯了几分,可再看见地上这男子的面容,怕是神佛来了也生心魔,谁能放手,勉强嗤笑:“湖海帮?湖海帮还能管得了我们蜀州合欢派的事,怕是自身难保了。”

小孩儿没接,令牌躺在地上,他站在那里,在夜色中,泪眼看着被女人骑在地上的林悯,一动不动。

女子情绪激动,口脂血红的唇一直咧着笑,林悯躺着动也动不得,夜色漆黑,月明风紧,照得她面孔更犹如鬼魅,吓都给他吓死了,只想要死还是让我死快点儿,死利索点儿,却又听那女子笑道:“郎君,随我回去,我不把你献给师父,也不会将你采补,我会造个笼子,喂你些合欢散,哄得你日日夜夜与我交媾,一刻不停,那可是人间至乐,死你身上,妾亦甘愿……”

林悯脚底剧痛,连日赶路加胡吃乱喝,其实已经发烧了,面色烫红,人躺下,一直紧绷的心也躺下了,他觉得很累,听不清她说什么,现在就想在最后十米彻底躺平。

女子自是看出来,心疼的不得了,血口吐息,林悯连一句大姐你有口气也说出不来,就昏倒了。

女子捻成兰花指的白手矫揉,轻拂他面颊,如触一场海市蜃楼。

站在他们身边吓傻了的小孩儿见人晕了,不用他为难,伸手将泪抹去:“你试试再碰他一下。”

女子顿住,仰天长笑,夜色下,凄如鹤唳,她将地上人抱起,此情此景甚是玄幻,夜晚如墨,娇小的女子拖膝抱起一身衣着尘旧的比她高大许多的昏迷男子在怀,秀发轻飞,可笑道:“小孩儿,你怕是吓傻了罢?不用怕,看在他的面上,我也得留你一命,日后,他若是不吃我的哄,床上不乖起来,我就在他面前片下你的肉,喝掉你的血,不信他不……呵咳……你……咳……”

“我说了,再碰他一下试试。”

更玄幻的一幕出现了。

一个武功高强的合欢派女弟子双脚离地数丈,无声无息地在空中凸眼蹬腿,腻白美面充血,而无形控制她的,居然是一个矮她多倍的六岁小孩儿。

小孩儿的狼崽眼变作血红,赤脉贯睛,是强行催动内力的后果,那女子吐出多少血,他嘴角也溢出多少血。

即便如此,还是不肯放手,五指倏忽收紧,界碑染血,那女子爆浆肉虫一般,浑身骨肉炸断,淌血而亡。

血腥味蔓延,冰白如银的月色下,唯一一个还站着的矮影变高变大,布料爆裂,成年男子赤裸着身体向地上的林悯走去,苍白唇瓣被鲜血染红,这唇上的血色使他刚杀了人的苍白面孔有一种病态的艳,凤眼凌厉,沉静盯着地上烧的浑身滚烫的人,眼神无悲无喜,野兽一般,没有人的情感,浑身骨节咯吱作响,是走火入魔的征兆。

“本来就是我的。”沈方知想。

歪头打量地上的人,脖上青筋逐渐变作猩红,狰狞线条蔓至苍白面上,如同某种妖异图腾,红唇张合,轻声道:“本来就是我的。”

周身功法四溢,眼里满是如野兽般毫无感情的吞噬撕咬欲。

我需要疗伤,沈方知在人智逐渐崩坏的间隙想。

于是赤身裸体的驱动一双长腿,抱起昏迷的人,大步走过染血的蜀州界碑。

女人有颗眼珠被强大内力挤出掉在地上,暗夜寂寥,啄食尸体的夜鸠也在事后不敢鸣叫,只有沾染尘土的眼珠子一颗,血淋淋躺在那儿,狞狞睁看两人远去,哧楞楞一声响,是胆大的乌鸦来叼走了。

林悯睡的很沉,他就是昏过去了。

人对他做什么,他都不知道,把他放在树下,脱他衣服,把手伸到后面摸他,被此人一碰,后面就会痒,流出来水,弄湿赤裸男子右手两根手指……他都不知道。

沈方知没有一点怜惜,像是使用一个器具,将这个他至今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使用了。

裘佬儿是知道怎么诱惑他的,将此人造成这副模样。

自己给过他机会,如今是为救他,礼尚往来,用一下也不是不行。

昏迷的林悯也浑身赤裸了,他的身体被覆盖住他的高大男子折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在月下发着使人疯魔的光华。

这场景,月也不忍看,清冷的月亮,重新躲回层层黑云后。

天地漆黑,沈方知囫囵吞枣地弄他,大刀阔斧,他能看清昏迷的人身上每一处地方,也能看清占有和使用的过程。

哭声开始很微弱。

人昏迷过去,感官不是死的,他并不温柔,越能看见,越不温柔,于是,哭声越来越可怜,高了一点儿。

他声音很好听,哭起来尤其好听,沈方知想。

林悯即使是为契合他所造,他此刻在走火入魔的边缘,又毫无理智和怜惜,弄得人痛苦不堪,兴致上来,内力在体内横冲直撞,眼中赤脉未消,面上也存红纹,不过做的越深越多越淡,身体很舒服,从变成这副鬼样子,没这么舒服过,舒服的他在林悯身上乱咬,身下更如快刀见血,抽插狠戾,他童子鸡,情欲、撕咬欲混在一起分不清,更是暴戾,留下的痕迹惨不忍睹,活活糟蹋了身下人一身好皮肉。

见了血,他更是兴奋,把林悯发烧的身子弄得颤抖不止,疼得活活凉下去些,满头的湿汗,乌发散乱,铺了一地。

最后他把在昏迷中疼的咬破嘴唇的林悯翻过身子,从后面进入的时候,学的是野猫交配的姿势,他咬着林悯的后脖颈,林悯昏昏垂首,眼泪一颗一颗点在地上,染血的唇在他狂风骤雨般的摧残下无意识哭喃:“疼……呜……疼………”

他把林悯后面也弄破了,有血丝从两人相连处流出来。

情欲如同利器,割伤了林悯的身体,也搞坏了沈方知脑子,在无休无止的情欲中,他竟觉得是这人的处子血。

晨阳方从远山露了头,鸟鸣如唱,蝶飞过,花起浪,清早的风带着草香,这里没有尸体,离开了尸体遍野的蜀州,有的只是一丛李子林。

而一棵不高不低的李子树下,有个衣衫不整的男子要上吊。

林悯昏昏沉沉的,正在流血的脚尖踩不稳脚底冰冷嶙峋的石堆,风一吹,没了下裤的细白长腿就跟摞的不太稳的石堆一起摇晃打弯,石上都是他脚滑留下的血迹,浑身在浅夏时节发冷一样抖,手软脚软,咬着牙才能使上劲儿,颤着手怎么也打不紧一个死结。

勉强系紧,把脖子放上去,脚底石堆蹬倒,两秒也没撑到,又摔下来了,浑身骨头断干净般疼,身上咬痕破处被高不过脚踝的柔嫩草叶碰到都能使他更加颤抖,气息滚烫,跪跌在地,攥紧了一双无力无能的手,突然开始嘶吼,双手疯狂地捶打地面:“啊啊啊——”

可惜,地面深沉,鸟也不惊,蝴蝶这样脆弱的小东西,都能大摇大摆的从他面前飞过,群山在天地间环顾,世界不会因为他这样嘶哑的气声而做出任何一点改变,世事如常,群山和世界都对他肆意嘲笑,用如常给予蔑视,蝼蚁一般的老男人,屁用没有,连上吊绳都系不紧,还能把自己摔下来。

林悯颤着一双脏污的腿继续艰难站起,后面的血液已干涸,只在臀下大腿根儿留下几道顺流痕迹,有猩红的血,还有别的东西,浊而白的,太多了,混在一起,干涸斑驳。

这些东西刺他的眼,想看不清也不行,他的世界里什么都没了,只剩身上这些耻辱恶心的痕迹,林悯又弯腰支着膝盖吐了,吐无可吐,胃里本就没吃多少东西,吐了这么多回,现在连酸水都吐不出来了,只是心理上的反胃,控制不了。

浮艳红肿的眼里又流出生理性泪水,他擦干净,挤了挤干涩疼痛的眼睛,努力看清石头在哪儿,摸索着又垒好,准备再次上吊。

这次活动了许久酸疼无力的手腕,攒了好久的力气,才死死地勒套环儿,想,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他看,还有穿越电视剧,人家都是魂穿,有的死了就能回去……可我是整身子,原装进口进到这地方的?

问题和犹疑打不过恶心,太他妈恶心了,想他爸他妈的笑脸,也想他们那个拆不了的城中村,太想了,管不了那么多了,死了也行,死了还干净点儿,太恶心了,真的太恶心了。

林悯又把酸涩发疼的眼睛闭上,脖子伸进去,就要

打肿脸充胖子的是他,出尔反尔且不准备让人家看出来的也是他,林悯站在门口,拄着床边男人给他放的一根松木棍儿,跟来开门的络腮胡男人说:“大哥,我来接我孩子,他晚上打雷会害怕,怕他觉得生,还是让他跟我睡吧。”

男子还没说什么,正在床上跟那女娃娃缠花绳的小孩儿哥道:“叔叔,我跟妞妞玩儿,我不怕生,打雷我也不怕。”

林悯心想臭小子你个重色轻叔的东西,你不怕你好棒棒哦,棒的叔想抽你屁股,嘴上却跟小孩儿哥变了脸色斥道:“还不快下来,没眼力见儿的东西,你夜里撒尿拉屎的,妞妞是个女孩儿,多不方便,你还麻烦人家,咱们已经麻烦人家很多了,你懂点儿事儿!”

这下小孩儿哥才不情不愿的从床上蹭下来,往他身边去。

男人还在说:“这有什么的,他们才多大,能知道什么,你忒客气了,还是脸皮薄,一看就是个读书人……”云云。

林悯只死死把小孩儿哥按在腿上,想说,要不是太离谱,我都想让你跟你女儿也一块儿跟我睡,你们几个把我挤在床中间,这雷打的老子都快吓破胆了,知道什么叫创伤应激后遗症吗?嘴上却强撑着不抖不虚,很有礼貌的翻来覆去说不好打扰,给你太添麻烦,男人看他坚持,也没多说,就叫他把人带走了,自己跟女儿关上门睡觉。

他们进自己屋的时候,刚好又是一个炸雷,林悯觉得自己脑门都快跳飞了,头发估计都快吓成静电模式,浑身打战,赶紧拉着小孩儿哥躺下,用男人家里打着布丁的被子将两人裹得死死地,沈方知给他手脚齐用地勒的喘不过气,冷冷在雷声中道:“叔叔,你抱的我太紧了。”

林悯心虚的咧嘴笑,手上那是一点儿不肯放松:“是吗?抱紧点儿好啊,下大雨呢,冷,咱俩个抱紧点儿,暖和,叔是怕你着凉,再跟叔一样生病发烧,难受的很。”

小孩儿哥不太爱说话,不说话了。

又是一个滚滚夏雷,不周山倒,石破天惊。

林悯

早上,林悯拄着他那根松木棍儿从茅草屋里出来,深深吸了一口被昨夜暴雨洗过的空气,放开拐棍儿,抻面条一样伸着腰打了个早起的哈欠。

方智跟妞妞两个正蹲在暴雨过后院内的大水坑边上玩兔子,妞妞有点生气那样说:“不许给我的小白喝脏水,我打你了……”她很没有威胁性的举起自己那颗没抱兔子的小拳头。

方智一点儿没有在别人家里借住的自觉,拽着妞妞怀里兔子两只耳朵要抢,兔子给他拽的乱蹬妞妞胸口:“能喝,不脏,我跟悯叔都喝过,喝不死。”

林悯看着他们在一起做些小孩儿的活动,说些小孩儿的话,男人在草棚子里砍柴烧饭,炊烟袅袅在这个破旧泥泞的小院儿,雨后的空气使得人肺里很爽朗,老说那什么话,雨后的大自然跟洗过的一样,他狠狠呼吸了几口洗过的大自然,才拄着拐下去揪方智的耳朵,把人拽起来,妞妞看见他跟看见伸冤的大老爷似的,紧紧贴住他衣袂裳边,把他衣服布料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抬起,先盯着他脸看会儿,才扭回去皱着小眉头看方智,好像在无声求他做主,林悯先摸摸妞妞脸,把妞妞摸的羞了,又捉着衣服躲到他身后,林悯轻拧方智耳朵,做给妞妞和她父亲看,嘴上凶的很,斥责道:“你个男孩子,不知道让着女孩儿,还欺负人家妞妞,再叫叔看见,你看叔揍不揍你的!道歉,跟人家妞妞说对不起!”

方智把嘴一抿,就不说话,又是高冷的小孩儿哥了,一点儿也不给他悯叔面子。

林悯不舍得打,却叫他气的实在巴掌痒痒,草棚子下做饭的男人看向他,目不转睛,笑道:“没事,叫他们玩罢,小孩子嘛,是妞妞小气,不用管他们,他们小孩儿有小孩儿的处事方法,咱们大人只管咱们大人的事,这叫什么,叫井水不犯河水。”

林悯一扭头,方智已经生了他气,小肩膀甩开,耳朵也从林悯手指上溜走,抬脚跑到茅草房后头去了,妞妞失了伙伴,没人跟她玩,还是喜欢同龄人,又不记仇了,抛弃了林悯,抱着兔子跟去,嘴里还稚嫩慌张地喊:“方智别走,咱们还跟小白一块儿玩!”

“看,你这孩子生你气了,我说什么来着,让你别管了。”男人笑说他:“也就是你醒来我跟妞妞才能听见他出声儿,自打捡到你们,你这孩子寡言少语的,也不跟我和妞妞说话,警惕得很呢,问哪里来的也不说,叫什么也不说,你是不是他父亲也不说,好比个小狼崽,戒心重的很,将你们的行李也看的很紧,睡觉都抱着,要不说还是生男孩子好,能管事儿,要是妞妞,这乱糟糟的世道,我再出了什么事,她就只剩个哭了,人把她卖了也不知道,小命都护不住,还能指着她护行李,怕是好人坏人招招手,她都跟着走,唉,你也别骂他,就是妞妞小气,我这两天去镇上药堂伺候你,管你的病,一天得跑好几趟,他跟妞妞留在家里,回来妞妞跟我说,是方智哥哥喂她吃的饭,还给她洗碗,陪她午睡,她跟方智好,就是小家子气,娇气霸道,一只兔子也抢的忘了方智哥哥,又叫方智了。”

林悯听他嘴里都是夸方智,像个自家孩子考了

人要是一直想着遭遇过的坏事,把记忆停在厄运里,是不会快乐的,林悯一直深信这个道理,所以倒霉这么多年,他仍旧是乐观的一个中年男人,屁本事没有,但咱胜在心态好,他一直这么安慰自己。

在这个荒野中的茅草屋住了几天,脚上磨烂的水泡便都好了,身体养好了,精神也养好了,他什么都不去想,已努力忘掉了那天晚上。

石甲自是也挑好了去献州的车马。

走的那天早晨妞妞哭个不止,石甲怎么哄也哄不好,实在哄不好,妞妞一个劲儿尖着嗓子哭,石甲大男人没了耐心,当着帮着一起哄的林悯便抽了妞妞一巴掌,勒令她再哭就把她扔在这儿,妞妞哭着跑远了,方智在后头远远跟着,人家父亲管孩子,又不是抽方智巴掌,且也在人家父女俩面前说错过话,记忆犹新,更是没法说了,不过略劝了几句:“女孩子金贵,不好当男孩子养,方智我都不敢随便打了,石大哥还是有话好好说……”云云,便就回屋去收拾东西了。

谁想,上茅厕时,却听见远处桑树边上,妞妞跟方智两小人儿蹲在一块儿抠土,妞妞哭着赌气说:“方智哥哥,爹爹把我的小白杀了给你和悯叔吃了,还不许我告诉悯叔,我再也不喜欢爹爹了,爹爹也不要我了,他说你们都走,只把我留在这里,我也不想跟你们走,我要跟小白的魂儿留在这里,它好可怜,没有了爹爹娘亲,我是它的朋友,没有保护好它,让它给人吃了……”妞妞越说越委屈,越委屈哭的越可怜,往林悯心上扎:“为什么必须好生招待你们一次就要吃我的小白啊,我不明白,小白是我的朋友啊,我不喜欢你们了,也不喜欢爹爹了,你们走罢,我才不走了,留下就留下!”

他听见方智这闷嘴狼崽子还在那儿说:“好吧,那你就留下吧。”

林悯心里能舒服了吗?他想起早上那碗肉汤面,原来是这女孩子的朋友小白,石甲大哥只说是他赶早没明从集市上买了点肉,想着大家要走了,上路之前那顿吃好点,一路顺风的好意头,唉,怪不得早上不让妞妞跟他们一起吃饭,说已经把零嘴吃饱了,他们又没多少钱,妞妞只有便宜糖块儿吃,哪里来的零嘴?这也想不过来!想起自己早上那看见许久未见的肉汤面狼吞虎咽的样子,林悯只往嘴上打,让你贪吃,让你什么话都说,还麻辣兔兔头,红烧兔兔腿,这事儿闹得,石甲大哥真是……唉……又没法子说,还不是都怪你乱说话,林悯只骂自己,出去跟已经套好马车的石甲说:“石大哥,要不歇一天,明天再走吧,我今天想去你们这里镇上买几身衣裳,我跟方智没几身衣裳穿了,路上远,不太方便。”

石甲也没跟他当外人,不赞同的说:“小悯,不是石大哥说你,路上忍忍好了,你把那银子省着些,还有两身便凑合着穿,以后你跟方智到了江南,安家生活,到处都要银子,赶早走吧。”

林悯反倒因为人家这样说,更加愧疚,石甲大哥这样清贫节省的人,这些天尽家里有的好的东西招待他们,其实饭量大的很,却每次吃饭,最后都是他跟方智吃不动了,不动筷了,他才敢放心敞开口吃他们剩下的,跟他们一起吃时,总是夹少许,一个练武的大男人,这样委屈自己,因为自己一句话,还把最疼爱的女儿的小兔子杀了,妞妞有多喜欢那只兔子他知道,睡觉都抱着睡呢,林悯想起种种生活上,他对自己跟方智的好和照顾,实在过意不去,只坚持道要买衣服,等一天再走。

石甲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

于是林悯便要赶马车去镇上市集,那里很远,石大哥每次都要走好久,赶马车能快一点,他想,要是市集上没有的话,野地里抓也我也给妞妞抓回来一只,正这么想,还没出院子几步,方智便撵上来了:“悯叔,我跟你一起去。”

林悯知道他不爱说话,但是黏人,也就笑着答应,把他抱上了马车,跟自己一起去。

林悯戴着他那旧斗笠,围着布巾,把仇滦的话记得很牢,加上又遇到了那样的事,回忆都不愿意回忆,都是恶心,谁知道还有没有跟那群合欢派的妖女妖男一样瞎眼没品的人,所以,现在见了生人都有点怯,一惯包的严实。

低头在市集上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卖肉兔的老猎户的摊子,这里比蜀州人多,但人里面,好人少,坏人多,坏的强人更多,世道乱,好人普通人都难活,良心一抛,成了坏人反倒风生水起,收租收税,吃的满嘴流油,穷人只好把这价钱加给更穷的人,不管值不值,加上租税的商品物价,普遍比蜀州那地狱之地贵许多,兔子有死的,也有活的,他掏出石大哥如约找零,还给他的一颗碎银子,才买了一只最活蹦乱跳的提着耳朵让方智拿回车上,马不停蹄的赶着马车回去,仿佛都能看到妞妞的笑脸了。

谁想,早上那面,就是他见石甲大哥的最后一面。

火光冲天,周围就他们这一家,林悯看见远方黑烟在熟悉的方向滚滚腾空时,不太熟练的马车让他赶的疯了一样在大路上奔,里面坐着的方智都吓得直叫“悯叔”。

几乎从马车上飞下来,林悯重重摔了一跤,疼也顾不上,房子着火了,石甲大哥伏躺院中,浑身是血,妞妞不知所踪。

石甲比他高大许多,林悯咬着牙把人翻过来,挣扎着往背上去,怎么也背不起来,只想许久之前那天,他在李子林那边捡到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焦急,背着自己心急如焚的往镇上药堂去,林悯啊林悯,你他妈真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为何人家能背起来你,能救了你,你却背不起来人家,救不了石甲大哥,几乎已经没了气息的人又从他背上滚倒地上,浑身都是深可见骨的刀伤,血液更是咕咕流出,血染红泥,茅草屋熊熊烈火,此时林悯真想放声大哭,满头是汗,咬破舌头,才能保持冷静,只吼从马车上下来吓怔住的方智:“去找妞妞,快去找妞妞!”

正这时,有小女孩儿的哭声从几棵桑树后头石甲大哥储水的大缸里微弱地传出来,是方智赶忙跑去把上面的石板掀开,把妞妞牵出来,妞妞浑身是水,火光越来越高,浓烟滚滚,见她父亲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哭的愈发尖利,烈焰炙烤,这里到处是树是木,火势已然难救,十分危险,林悯顾不得了,先跟两个哭泣的孩子合力将石甲大哥的身体拖到马车上,一路血迹不绝,看的林悯心惊肉跳,加快赶马车,赶紧离开这里,马车一刻不到,已离开茅屋很远,妞妞掀开车帘,小孩子天真,还满脸是泪的笑说:“悯叔,我爹爹活了,他理妞妞了,他让妞妞叫悯叔进来。”

林悯不是没有见到那血怎么流,流了多少,石甲大哥浑身的伤口一直在他眼前,心里咯噔一声,赶忙就勒住马儿,进了车内,果然,石甲大哥见他进来,张着嘴要说话,话还没出来,大口大口的血先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方智跟妞妞又吓得哭了,林悯登时扑跪在他身前,狭窄的马车车厢里,几人弓背弯头地把石甲围着,石甲大概撑这一口气撑了很久,肺里破了的声音林悯都能听见,他的声音比枯叶落在微风里还轻,带着浓重的血腥味,林悯的眼泪一颗一颗的落在他满是血痕的脸上,把耳朵凑在他嘴边,石甲嘴里涌出来的血沾湿他耳朵,眼白翻动,神志不清的重复:“带……带……小悯……带妞妞回老家……回献州……咳咳……我石甲……乃是献州人氏………咳咳咳……妞妞……妞妞……回献州……咳咳咳……”

他咳的愈发重,瞳孔已经散了,突然一把抓住林悯手,仿佛用尽一生气力,声音那样凄厉:“带妞妞!回献州!”

一片寂静,如同天明又变作无人相伴的黑夜。

马车里只剩下两个孩子的哭声。

少了一个壮年男人的呼吸。

林悯颤着手替他把眼睛阖上,泪光挂在他眼睫,太多的情感交杂,压垮了他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了。

“对不起……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要再留一天,如果不是救了他们,如果不是他驾走了石甲大哥的马车,或许他们逃命都会快点儿……如果不是他……都是他!

夕阳西下,荒野远去。

若不算那些在裘佬儿那里掩埋的不认识的尸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埋的

人人都道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江南啊江南,到底在多远的远方,妞妞人还没到江南,却在林悯嘴里听了无数遍,他嘴里的江南也是那么好,简直不是江南,而是仙宫天堂,说的像自己已经去过一样,稍提一提,都会获得短暂的安定。

林悯是打定了主意不去献州,江湖是打打杀杀,恩恩怨怨,那是别人的江湖,江山代有才人出,皇图霸业谈笑间,底下摞的都是成堆的普通人血泪,武侠里的大侠千金一诺,在所不辞,关云长单刀赴会,过五关斩六将的大义,他是望尘莫及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他这个普通人还是个跨越时空的他乡客,人生地不熟的,只能顾得上护自己一条小命,顺便庇护自己力所能及的两个小孩儿的小命,他要离这些恩恩怨怨远远的,也离这个以暴制暴,以武称王的破江湖远远的。

管他什么正邪两派,我有我追求的安定和自由自在。

妞妞一路不停哭闹,只喊着她要去献州,让悯叔送她回献州,小嘴不住哭说:“爹爹说了,妞妞要回献州。”

林悯便就一边骗一边哄,只把妞妞抱在怀里没松开过,赶着马车,除了贴身带的银子和令牌,其余行李都被茅屋那场火烧了,路上又花钱添了不少衣鞋必要之物,一大两小,多养一个孩子,将来多花一份钱,偶尔路边有了旅店也舍不得住,便就夜晚,他跟方智两个大小男性点火铺了羊皮毯子,睡路边树下,妞妞小女孩儿睡在马车里,他俩个守着马车里的妞妞。

因为对不住妞妞父亲临终所托,且恩主已死,大恩再难报,小恩人却在,所以林悯面对妞妞时愧疚居多,疼爱更是与日俱增,只把她当公主宠着,遇到集市,钱要省着花,却给妞妞买头花,发钗,只有买给妞妞的衣服是绢料,没事儿就让她坐在自己脖子上哄着骑大马,且林悯也是真的喜欢妞妞,小女孩儿到底跟小男孩儿不一样,做对比的还是他那寡言少语的小孩儿哥方智同学,更明显了,妞妞抱起来小身子软软的,说话也糯糯的,遇见她,林悯才正儿八经有了养孩子的感觉,老父亲女儿奴特征越来越被激发,宠的没边了。

夏夜晚上,古树参天的路边。

一辆马车停在火堆旁边,一大两小围着火上那只烤鸡流口水。

林悯将妞妞抱在怀里让坐在自己膝上,方智坐在两人旁边,林悯用铁签戳了一下鸡肉,挨着就烂了,便笑道:“好了,可以吃了,小朋友们。”

方智伸手就要撕下一条鸡腿来,被林悯又狠狠打手,“啧”了一声,大发雷霆,瞪他道:“教你多少次了!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让妹妹先吃,怎么老学的这么自私!”

方智嘴唇紧抿,将他跟妞妞静静看着。

妞妞又是一抖,看着安静望着他们的方智,吞了口口水,小声跟林悯说:“叔叔,让方智哥哥先吃罢,我不饿的。”

林悯发出一声长叹,这就是为什么一口肉,他也会发脾气,虽然他们不常吃烤鸡,可是方智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不只是这口烤鸡的事,是他不如人家妞妞教养好,太独了,一路上,只要是买给妞妞的东西,最后都到了他手上,水果、小玩具、衣服这些都罢了,最过分他连他买给妞妞的头花发钗都抢,叫林悯给他换衣服时从袖子里掉出来,还嘴硬,说不是他抢的,是妞妞主动给的,人家妞妞一个比他小一岁的女孩儿,一路上吃饭喝水都让着他,都是他先吃了喝了,妞妞才敢吃,有什么好东西也都悄悄给他,他呢,林悯不只一次好言好语的教过:“你是哥哥,让着妹妹,她爹爹救了咱们,对咱们是有恩的,咱们更要对妞妞好,你是哥哥,要学会保护妹妹,照顾妹妹……”等等,好话说了一箩筐了,他还是这样。

反观人家妞妞呢,他明明听见馋的都吞口水了,还是颤着小嗓子,乖乖说:“让哥哥先吃。”

林悯越想越动了气,撕下一只鸡腿来,放在嘴边小心吹了又吹,确定不烫了,才递给妞妞,温柔哄道:“妞妞先吃,妞妞放心吃,就坐在这儿吃。”

然后他起身,变脸一样,温柔不复,将绷着脸又是个吃独食的狼崽子方智揪着胳膊拉起来,扯到古树下,按在膝上狠狠打屁股,打一下凶一句:“我叫你不听话!我叫你不听话!叔没打过你,你以为叔真没脾气,说了多少次了,你就是不听话!看悯叔不给你小子长个记性!”

妞妞捉着那只鸡腿看他打方智屁股,鸡腿在她手上摇摇晃晃,拿不稳,林悯给她细心吹凉了也烫手一般。

再看方智,脸朝下被他按在膝上打屁股,挣扎抬脸,看向前方,眼睛里都是不可置信还有汹汹怒气,这小孩儿真的狼崽子一般,一双眼都快在黑夜里冒出绿光了。

却不肯说一句话,林悯打了几下,就心软了,让他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了,他也不张嘴,就跟林悯对着干,把林悯也瞪着。

那眼神,六岁的把三十几的都瞪的一凛,心里颤了一下,回过神儿更生气了,便将人往树身上一按,没好脸色吓他道:“就在这儿站着吧你,学不会谦让,你晚上没饭吃,那两个鸡腿都是妞妞的,你给我在这里罚站,什么时候知道自己错了,来给叔认错,保证你再也不了,什么时候给你东西吃!”

火堆还没灭,林悯一个人躺在毯子上。

夏夜里暖和,被子都不用盖,倒是不用怕把那狼崽子冻着了,他特意睡的离那棵古树近点儿,侧着身,余光却一直扫着古树下赌气睡觉的狼崽子。

还在生他气呢,也背对着他睡呢,毯子是林悯让妞妞给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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