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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中文 > 万人迷穿为炮灰后他们火葬场了[快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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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亦发现了他。

那是冬歉第一次愿意接受程亦的帮助。

程亦从家里偷偷拿了药箱来到冬歉躲着的院子,冬歉则背对着他,默默地解开了自己的外套。

他摔下来的时候肩膀磕到了石头,有些严重,正在往外渗血。

也就是那个时候,程亦的目光从冬歉颤抖的肩头滑落,看见了蝴蝶骨,线条漂亮,精致美好。

他第一次看见躲在草丛里看他的冬歉时,就觉得他像童话故事里的精灵一样美好,所以当冬家两兄弟开始讨厌这只精灵时,他依然觉得那孩子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存在。

程亦的手指抚在冬歉送他的胸针上面,就好像在触碰当时遇到的少年。

冬歉唇角扬了扬,例行公事一般询问问:“怎么样,喜欢吗?”

程亦也温和一笑:“喜欢,小歉的眼光很好。”

听到这个称呼,冬歉不太开心地挑了挑眉。

明知故犯是吧。

但碍着冬思危在这里,冬歉到底也没有纠正他。

几个人正要进屋,这个时候,一辆低调的保时捷穿过大门驶入了冬家的院子。

一个戴墨镜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穿着咖啡色的风衣,双腿笔直修长,墨镜下的五官立体英俊,领口的最后一颗扣子松松垮垮的解开,袖口挽到手肘,笑容张扬邪肆,颇有点斯文败类的意味。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冬家二少冬煊,同时也是当今娱乐圈里红极一时的影帝。

看见他回来,冬歉立刻表现出一副惊喜的样子。

原主一直以来都是冬煊最大的粉头,给他建立超话,自己当主持人,平时还热衷收集冬煊的物料。

虽然冬煊是他的家人,但是长大之后,冬煊的事业愈发繁忙,他待在家的机会少之又少,冬歉跟他相处的时间和普通粉丝没什么区别。

当然,如果冬煊真的在乎冬歉的话,不至于连这点时间都抽不出来。

在冬煊还不知道冬歉的身世背景的时候,不管自己的工作有多忙,他每周都会抽出时间陪冬歉吃饭。

哪怕现在物是人非,小说里的冬歉也只是安慰自己,没关系,他只是工作变忙了,并不是他变了。

冬煊站在程亦和冬思危的面前,摘下墨镜,吊儿郎当地问了一句:“惊喜吗?”

他们那群人自然而然地热络着,冬歉像局外人一样站在一旁,抿了抿唇,小心翼翼唤了一声:“二哥。”

不受宠的心脏病少爷

冬煊将目光投向他,好像是才发现他一般,漫不经心道:“你也在啊。”

冬歉也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态度和对那两个人不一样,尴尬地揪了揪衣角,有些失落地低下了头。

这种备受冷落的戏份对他来说不要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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