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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程修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首饰盒里躺着荒谬的戒指,在彼此还不能算了解的时候,对宋云谏单膝下跪,一嘴荒唐言:“宋云谏,我喜欢你,嫁给我吧。”

一瞬间,宴会厅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一切都像是设计好了一样,不知道第一个开始鼓掌的是谁,那起了一定的带头作用,众人在沉默之后,给予了礼貌优雅的支持,就是鼓掌声。

男人向男人求婚,在如此的众目睽睽之下,是许多人第一次见,他们先是惊讶,然后是起哄,最后是四面八方的叫好声,这都像是预谋好了一样的顺利。

宋云谏顿时感到一阵天昏地暗。

程修果然……

他是个疯子,一个比尾随痴汉都让他感到更无奈的疯子!

“他们都知道宋老师是我的人,”程修干脆地承认:“就在宋老师离开的时候,在来之前我警告过你,最好不要离开我的身边,是你执意离我远去,给自己造了一个局。”

宋云谏目光锐利:“你在跟我玩文字游戏,是吗?”

程修自信地轻笑一声:“云谏,我太喜欢你了,没有办法,跟我结婚吧,我会对你好的,刚刚那是一场文字游戏,这不是,我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发自肺腑,我爱你,疯狂地迷恋着你,这个世界上绝不会有人比我的心意更赤诚,嫁给我,我可以不论世俗眼光地爱你。”

程修说完,又小声,用仅有宋云谏听得清的分贝说:“所有人都知道你我的关系,我这样的手段虽然下三滥,但你该看见,没人比我更能这么不在乎别人眼光地去对待你,有谁能给你我这般盛大赤诚的仪式吗?宋云谏,你今天,要学会知趣。”

程修与众不同。

往前,宋云谏只以为他跟那些富家子弟的不同在于能力问题,原来不是,他比任何人都厉害,他疯狂,无畏,自大地迷恋着他,他像卑微的尘埃,可以为他做一切不允许的事,他又像高高在上的神明,做了一件自以为不得了的事,就如同给他宋云谏的人生莫大的施舍,他宋云谏就必须得知趣。

他的确应该知趣,因为没有人为他做到这一步,没有人在人前承认过他的身份,那个四年牵扯的男人也未曾在人前公开过他的身份,现在想来,他哪一次不是在房间里才能和那个男人相爱?与之相比,程修简直给了他莫大的诚意。

可是他把自己想的太过,过分善良了,他不是那抓到一束光就紧紧不肯撒手的人,他被灼伤过皮肤,谨小慎微多了。

“程老板,你一定要这样是吗?”宋云谏的语气让程修感到不详,只见宋云谏确认了什么似的点点头,“好,那我就让你再认识认识,你眼里的宋老师,还经得起什么风浪。”

宋云谏接过他手里的戒指,在众人意欲欢呼之前,拔高了音量宣布:“第一,我跟这位求婚的男士没有一点关系,他喜欢我,追求不得,选择造谣我,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逼迫我,以此来威胁我就范,信与不信,我只解释一遍,判断在智者心里,我不参与判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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