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伯伯实际上是没有家的人。
难道,伯伯也有可以回的家了?
那他可真为他高兴。
实际上,陆千珣不是回家了,而是去了学校。
他想起来自己的小夜莺昨晚上说,他要参加合唱团的演奏,所以只能用嘴为他纾解。
他当时还疑惑了一下。
他特意照顾人,想到对方可能要唱歌,都没让他用过嘴,一直让他用手,怎么会反倒不得劲了?
原来,虽然参加的是合唱团,但是他的夜莺不是唱歌的,而是弹琴的。
想到他那天突然搬到家里的琴,还有秘书支支吾吾的解释,陆千珣什么都明白了。
他想给他弹钢琴,也真的想让他开心。
少年在台上演奏中秋大团圆的乐章,一束光打下来,他就像是一块磁石,不分阴阳极地吸引着所有人。
台下的叶紫云,高盛屿,郑老等人听得如痴如醉。
高盛屿听不懂钢琴,只听其他老师赞不绝口就知道姚临的水平肯定是有二把刀的。
他也不会评价,只能在结束的时候疯狂鼓掌来表达他的喜爱。
“好!”
“真好!”
在大多数老师都离开之后,他看见一位几乎没来过的“校董”,站在角落里,眼神发怔地注视着台上的人。
他忍不住惊呼了一声。“陆千珣董事长?”
一直沉默伫立的陆董事长咬着一根烟,瞥了他一眼,微微颔首,便转头跟合唱团的团长询问起事情,不知道说了什么,让学生走了,自己又站了一会儿,紧接着也离开了学校表演大厅。
全程都没有坐进嘉宾席,也没有被人介绍上台,好像他就是为了过来听一曲合唱,就没别的事了。
高盛屿歪了歪脑袋。
没想到陆董事长那么喜欢听这种一板一眼的大合唱,真是关心学校的好校董。
其实,陆千珣的心思,远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
看到了姚临弹琴的模样,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暴殄天物。
陆千珣打电话给吴助理,问道,“那琴是姚临想弹,所以你才搬来的?”
“是啊,董事长。”
原来是这样,当天他误会了,他还以为是老爷子给吴亚吩咐,叫他把陆景春的琴搬到他公寓,给他施压要他把陆景春“请”回家里呢,他当时也没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