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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然不舍得,但当方丞带她来到大梁子那家裁缝店的时候,她却说不出一个不字。

那是一件粉色的旗袍,听说是旁人订做后很久没有取,裁缝觉得怕是不会来了,便摆出来发卖,有一次她去大梁子买盐巴,经过裁缝橱窗时看到,立刻艳羡粉粉的、嫩嫩的,挂在那里仿佛少女一样温柔。

毕竟她才十六岁,爱美的心无法被拮据的生活淹没,之后她每次路过,都要垂涎地驻足。

你喜欢这件旗袍对不对。方丞说。他的眼里充满怜爱,不晓得他是几时发现她这个小心思的。

去试试吧。他温存地说。

她踟蹰,三个人的日子过得紧巴,那些钱,可以做方丞下一次生意的本钱,可以帮海东买一点疗伤的药,而不是为她买一件华而不实的衣服。只是这件旗袍离她这么近,她告诉自己,去试一下,过过心瘾就好。

方丞原本并没觉得那件旗袍好在哪里,他二十岁便在平津一带被誉为商业天才,大概太过钻营于生意,无暇顾及儿女情长,所以未曾有过情爱史,虽然有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但素未谋面,因此没有给女子买衣服的经验,在他看来,嫩粉多少是有点俗艳的。

裁缝也说这个颜色太挑人,挂出来三个月了,还没谁相中过。

她是第一个把它试穿起来的人,当她从屏风后出来,方丞和海东有片刻的失语,连裁缝都呆住了,她去照镜子,镜中人美的不可思议。

方丞走过来对镜子里的她笑着,轻轻在她耳畔道:买下来吧,真的很好看。

他的眼中满是宠溺,仁风习习。

最终没有买,因为方丞一向是拗不过她的,钱在她荷包里,只要她不依,他便没辙。

但是从那之后,方丞对粉绸有了一种迷一样的喜爱。他从前一直觉得嫩粉色有着露骨的俗气,但没想到这种颜色竟然那么称她,这个颜色在她身上,不仅不艳俗,反而相映成辉。巧夺天工一般。

他说:一旦东山再起,我会为你置办一屋子粉色旗袍,各式各样、各种料子

心绪回笼,西门音看着手心的粉绸,并不是重庆那件。比那件华彩,比那件油亮,总觉得它若是从指间滑落,是再捡不起来的。她不由抓紧了一些,毕竟这件旗袍更比那件贵重,入了当铺,可以估上更多的钱。这或许是不对的,当一个人连美的东西都失去呵护的心情,那一定是这个人自身出现了问题,没错,自己有问题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重回阳光下。

西山天蓝,但温度比内城冷太多,城里的雪已经消融大半,路面黑一块白一块,像是北平城露出癞疮一般,而西山依旧银装素裹,白的几乎刺眼。海东驾车沿着歪歪扭扭的山路蜿蜒向上,一直行到半山腰的别墅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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