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节
直播间里涌入了越来越多的小路军团成员。
事务所直播间里的观众数量越来越多。
已经远远超出之前的顶峰。
看到观众们的评论。
张翔轻笑一声。
“答案是不构成。”
“为什么?”
“因为使用假币罪的假币,一定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
“而张三使用的是冥币。”
“面额几千几万甚至到几个亿都有。”
“试想一下,假如你拿着一张面值250块的冥币去超市购物。”
“超市老板是会笑着收下并找钱给你,还是连人带币,一脚把你踹出超市大门?”
“很明显,结果一定是后者。”
“所以张三的这种行为,并不会影响到民众对于真正货币的判断。”
“也不会导致人民对于钱币的信用产生怀疑。”
“所以他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解释的好形象……我竟然无言以对!】
【说的也是……用冥币去买东西,正常人都不会被骗的,如果店家会上当的话,那我只能给他推荐几家好一点的眼科医院。】
【这居然都不算使用假币?】
【张三啊张三,你可太会玩了吧!】
【这是被张三抓住了处罚漏洞啊!】
【……】
“想必大家对于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使用假币罪,已经有了清楚的认知。”
“那么还有下一个问题,张三是否构成诈骗罪?”
【用假币付款,这确实是骗人啊,这次总该算诈骗了吧?】
【路总,又该你表演了!】
【我泽对于是否构成诈骗这一块的判定,向来都拿捏的死死的!】
【……】
路泽再次接过话题。
“我看到有很多兄弟们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不过很遗憾。”
“答案还是不构成。”
“跟之前白嫖的情况一样。”
“性交易所产生的价值,是不受保护的。”
“所以无论张三是选择拒绝给钱,还是使用冥币支付,结果都是一样的。”
“均不能构成诈骗罪。”
“也就是说,尽管张三非常人渣。”
“他成天网上约妹子,天天白嫖。”
“但就是无法用犯罪认定来处理他。”
【卧槽……好一个法外狂徒张三!】
【尼玛,张三牛啊!】
【我好像学习到了什么不得了的法律知识!】
【以后像这种优秀的法律案例,就应该多给兄弟们普及普及。】
【每天过来学习一个入狱小技巧!】
【……】
“各位观众朋友。”
“尽管上述所说的张三行为并不构成以上罪名。”
“但他的行为依旧涉嫌违法。”
路泽再次一本正经地普法。
将直播间里的风气往正面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