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歌:“姐姐正值大好年华,怎么能说是老骨头呢!”
祁牧野翻了个白眼,咬着后槽牙,低声抱怨:“前阵子说我是老年人的是小狗。”
许朝歌用袖口擦拭着祁牧野额头的细汗,温柔哄道:“今日师傅给了我几颗蜜果,待姐姐练完,都给你吃。”
“你搁这哄小孩呢?”
“阿娘说了,未成家的都是小孩!”
祁牧野忍不住垂下手,撅着屁股顶着膝盖,但没放松一会儿,又被许朝歌重新抬了起来。
“做完这个,还有几套动作?”
许朝歌绕着祁牧野缓缓踱步,她伸出五个手指,俏皮道:“五个!”
祁牧野白眼一翻,干脆瘫软在地上。
倒也不能怪祁牧野身子羸弱,久坐办公室的现代人,哪个没点职业病的?更何况祁牧野干的,还是经常熬夜通宵,拿命换钱的工作,身体素质自然是比不上经常干农活搬重物的古人。
每次练完许朝歌教授的那几套动作,祁牧野连洗澡的力气也用尽了,随便冲了几回凉水,回到寝室倒头就睡。每每这时,许朝歌倒接替这姐姐的角色,为她去掉鞋袜,枕上枕头,盖好被子。
祁牧野睡得沉,任许朝歌如何揉耳朵捏鼻子,祁牧野都毫无反应。
真是······
可爱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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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牧野也不是每日都去书肆抄书,不然这工作岂不是和现代的997没什么区别?古人没有那么卷,每月月底,书肆张老板便会给她放个三天,让她回家歇息调整,与家人一同游玩。
景致尚好,祁牧野便劝着江姨同她一样,歇个三天,一家三口一起感受尹江的绝美景色。
为方便出行,祁牧野租了一辆马车,不必说,那也是问张老板赊的。价钱不高,车厢也狭窄,马匹瘦弱,但好歹也能称得上马车,也正好给许朝歌练习御车。
她学得极快,马车夫带着她绕了几圈,便学得要领,带着两人朝繁华之处奔去。
前些年为了生计,母女二人便面摊、市场、家中三点一线地生活着,搬来尹江这么久,竟一次都没去过县中心!
许朝歌这般年纪,正是好奇的时候,驾着马,眼睛却不时看向两旁的街景。为免人仰马翻在城中闹了笑话,祁牧野也一同拉着缰绳,以备不时之需。
城中行人众多,马车行驶速度不快,比新国标的电动车还慢,倒也还算安全。
“姐姐!”许朝歌的眼中闪耀着喜悦的光芒,“这边好繁华。”
相比于她们之前常去的市场,这边的街道更热闹些。城中没有划分特别的区域,商贩们便在路边支起了小摊,向过往路人招揽生意;酒楼内不时有琴声溢出,夹杂着宾客的欢笑;经过几个书生,还能听到他们所作的诗词歌赋;碰到稍宽的场地,还能见到有人耍着杂技,只是马车占地大,不能停下欣赏,让许朝歌可惜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