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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则的适用必须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如果今天这份判决跳出既有法律框架,认为对熟睡的施暴者进行‘防卫’也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明天就会有人利用这样的防卫规则去实施伤害行为。

法外有情当然没错,公诉方在法定刑期以下给出量刑建议,就是对情理的充分考量。但是我们也必须接受一个事实——李素兰的悲剧是社会问题,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更不应该为了解决每起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随意突破规则,丧失法律的尊严。”

法官似被这一番话感染,眼底流出几分赞许之色。姜郁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索性删掉预先准备的大篇幅内容,只把最宝贵的发言机会留给最核心的观点:

“首先,关于公诉人提到的,本案如果判定李素兰构成正当防卫,到底有没有突破现有法律规则?我认为是没有的。

根据两高一部

两高一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进行判断,而不能过分苛求防卫人。

本案当中,在蒋云贵对李素兰及其家人实施家庭暴力长达八年的情况下,在他此前已经侵犯过曲萌的情况下,在他再度实施侵犯未遂的情况下,在他扬言次日要继续实施侵犯行为的情况下,试问,从李素兰的处境出发,蒋云贵的不法侵害行为真的已经结束了吗?

如果没有结束,那李素兰为什么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其次,诚如公诉人所说,法律的确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但是至少,在这样的悲剧发生以后,我们还是期待看到一份正义的判决,能让每一个女孩和她们的母亲在施暴者面前都更勇敢。”

姜郁执业多年,极少在法庭上动情,但是此刻还是难免声音哽咽。

让每一个女孩和她们的母亲在施暴者面前都更勇敢,不必永远活在噩梦和阴影里——这就是她坚持要为李素兰做无罪辩护的理由。

李素兰案宣判当天,姜郁再度来到法院,心情远比庭审那日更加忐忑。

平心而论,秦颂的主张并非全无道理,只是她太想用一个无罪替李素兰开脱,证明自己的母亲当年有多懦弱。

“全体起立!”

一声法槌落下,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审判长头顶国徽,身着法袍,当庭宣读判决,声音洪亮:

“就滨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素兰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害人蒋云贵生前劣迹斑斑,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均应予以否定评价。但李素兰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应基于具体案情,根据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准确判断。

本案中,蒋云贵意欲强奸继女曲萌,确属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但因遭到李素兰的极力阻止,未能得逞。随后,蒋云贵上床睡觉,意味着不法侵害行为所形成的现实、紧迫危险已经消除,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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