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堂
黄昏时刻,她看完书就到天台的花圃边坐坐。她很喜欢绿植,闲暇时在家里的花房侍弄花草。长期饱受疾病和心理困扰,她很不喜欢出门,所以植物是陪伴她的朋友,在绿意面前总是很畅快。
“兔女郎你在这?”元琰把她从冥想中拉出来。
她抱怨道:“兔女(牛)郎是你才对,浪费我的时间。晚上记得戴兔耳朵,哦,记得用除味喷雾把方太太的香水味消掉。”
“嫉妒了?”
“提醒你做好服务而已。”她闭眼继续冥想,她懒得对一个物件浪费口齿。
他闻到她身上那股很明显的应召男侍者的酒气,“店里的那些人,你不要接触。”他怕抢了他的生意。
她的冥想被打断,突然烦躁,“我知道了。”看着夕阳,她忽然想起来什么事,明天又到了礼拜日,要去教堂啊……
时间无疑又告诉她:他们的关系是罪孽。
晚上,他工作完果然戴着兔耳朵来见她,她很喜欢他的顺从,没人不喜欢这样的顺从。诱惑、欺骗、谎言编织的交集不会有感情产生。无论他是元琰,是罗森,还是谁,对她来说都是人肉震动棒。
婉凝摇头,“你的样子看起来很……违和,下次换成猫耳朵吧。”
她在试探他,在做服从性测试。他摘掉头箍,戴到她头上。“我不适合做兔子,也不适合做猫,我适合大魔王。”
“梅菲斯特?”
他咬住她的脖子,“你是只戒心很重的小白兔。”他迷恋她的身体,脸、脖子、乳房、腰、私处、臀、腿、足,哪里他都喜欢,哪里他都眷恋,不由自主掠夺,不由自主攻占。
“我不做了。”她推开他。
“乖,我会让你舒服的。”美人在眼前,他懒得再用白日的话术,按死她的手臂就发泄欲火,他垂涎她的美貌,恨不得占据她的全部,永远。
她的瞳孔里倒映着他对她所做的一切,他的脸与那些伤害过她的人重迭在一起。男人爽翻了,她却是进行没有任何体感的交媾,仿佛自己跟庭院里的落叶般,随风而去。等她深夜醒来,眼睛被泪水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