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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早安,小默。」她说,拿着小水杯细细浇灌,几週前埋下的薰衣草种子已经长出小芽。

「今天也要多晒太阳多喝水喔!」她对着薰衣草说着,将水放上书桌。

打开黎冬默的笔记本,凌乱的文字没有任何秩序可言,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把笔记本里的黑色直线当参考,斜斜的字穿插在中央,左边一块右边一块,涂涂改改的写下代办事项和心情,偶尔还会画上小插图。

但很明显,黎冬默毫无美感可言。

程昱晴直到现在都还在研究那些重复出现的毛团小生物究竟是什么。

但依照黎冬默的喜好,估计是小狗吧。

悠间的清晨,她便会坐在书桌,重复看着这本笔记本,一遍又一遍。

「中午十二点要去曙光吃饭,昨天跟凛打赌输了,我以为那隻麋鹿会先吃红萝卜,结果竟然是吃地上的草!」程昱晴在心里唸着。

「莘今天早上心情很好,一定是因为我昨天有在时间内把碗洗乾净。」

「早上八点要和猎人团一起去市区找物资,方姐想要新的餐具。」

「在一间鞋店里找到一包牛皮纸袋包的纸钞,发财了发财了,但不知道可以拿那些纸钞来做什么,所以我把它放回收银机里了。」右侧还画了纸钞的图案,但若不是配上文字,程昱晴肯定看不出她在画些什么。

纸钞旁看起来是她试图画收银机的模样,但被打了个大大的叉,旁边还写上「跟收银机不熟」。

「今天晚上莘煮了地瓜叶,因为最近採收很多很便宜,但我不喜欢吃地瓜叶,一片都没吃所以被骂了。」

「怎么会,地瓜叶很好吃欸!」程昱晴忍不住说道。

她总是喜欢一遍遍回覆黎冬默的留言,虽然对方听不见。

「明天下午两点有猎人会议,但我不想去。」

「今天晚上十点曙光有啤酒无限畅饮的活动,可是不可以喝太多,莘会生气。」右边附上禁止啤酒的图示。

「就说上次是意外,都过好几年了她还是一样严格。」

每次读到这里,程昱晴总会忍不住好奇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等你回来一定要问个清楚。」她说道。

「刚刚打猎的时候看到一名感染者被困在泥沼里,我把它解决了。」

「凛送了一本杂志给我,里面有好多没有穿衣服的漂亮姐姐,谢谢兄弟。」附图是一隻意义不明的生物,程昱晴暂时把它解读为狗。

「明天早上十点要去帮竹洗马,青说要烤饼乾给我吃。」右边画了像石头的饼乾。

「杂志被莘烧掉了,好难过。」

「干得好,洁莘。」程昱晴勾起唇角。

〝叩、叩〞

「昱晴,你在里面吗?」是林午霆的声音。

「对,我要出发了。」程昱晴喊道,盖上笔记本。

昨晚,孙凛、余洁莘、左奕寧及罗芓涟从第十三区回来了,带着方谊茵的骨灰。

程昱晴和罗芓涟在曙光坐到凌晨,细细谈着她们这些年错过的时光,双方却都没有想像中的激动。

来到摩洛尔的墓地,这里葬着许多过去的居民,整齐的排列在草皮上。

下葬仪式即将开始。

余洁莘捧着她的骨灰站在最前方。

将装有骨灰的木盒放进土里时,隐忍的情绪终于溃堤。

是她给我一个全新的家,如果领走冬默那日,没有一起将我带走,不知道我现在能否健全生活。

孙凛上前扶起余洁莘,让牧师可以继续仪式。

方谊茵的死亡,昨晚已经听罗芓涟说过了,黎冬默的命是方谊茵换来的。

而现在,没有人知道黎冬默的下落。

仪式结束后,大伙人一起到曙光用餐,因为摩洛尔村庄的规模很小,大家都相互认识,朋友的朋友相约,很快就佔满曙光了。

「我很抱歉。」程昱晴走向余洁莘等人,开口。

「没事,不是你的错,是那个傢伙的问题。」孙凛大口灌酒,说道。

「我们没有怪你,别把事情放心上。」左奕寧也说道。

「是冬默的问题。」余洁莘握着啤酒,说道。

「等你打起精神了,可以加入我们猎人的团队,跟你一起打猎很开心。」她说,努力释出善意。

事情走到这一步,程昱晴成为摩洛尔的人,也就意味着重新开始。

而程昱晴也真的是整起事件里最无辜的人,没有必要与她交恶。

「对,可以把黎冬默换掉了。」孙凛又说道。

「你真的觉得谊茵会想听到这些话吗?」左奕寧瞪向孙凛。

「抱歉,他喝醉了,我现在就把他带走。」余洁莘拉着孙凛的手,扛到自己肩上。

「昱晴,欢迎你随时加入我们的团队。」离开前,她说。

「谢谢你们。」

喝了口啤酒,程昱晴坐上高脚椅。

吧檯上方放着许多照片,包括方谊茵的,纪念着曾经在摩洛尔生活的居民。

「昱晴,你还好吗?」罗芓涟走上前,问道。

「妈。」程昱晴唤道。

「这里真的很不错,和克劳尔的氛围完全不一样。」罗芓涟说着,请吧檯的酒保帮她再续啤酒。

「很高兴你喜欢。」程昱晴说道,喝了口啤酒。

「还在担心那孩子?」罗芓涟问道。

程昱晴没有应声,指尖滑着玻璃杯,看着水珠滑落,上面的水珠推着下面的,触碰的的瞬间合而为一。

「我懂你为什么对她如此上心。」罗芓涟喝了口啤酒。

「能够找到一个愿意为自己赴汤蹈火的人真的很难得,但你还年轻,人生还很长,会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这个世界的生命本就来来去去,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甚至不确定生死的人,而放弃认识新朋友的机会。」

「该踏出那间房间,去做你真正擅长的事了吧。」

这一个月,程昱晴会到农场餵餵动物,或到餐厅等地方打扫,做少少的事,领少少的薪水,维持最低消耗,领了钱买了食物,就窝在狭小的房间里,与世隔绝。

「她会回来。」程昱晴说道,站起身。

「我想一个人待着。」她说,走到曙光的角落座位,点了盘薯条。

此际坐在这里,为的是给方谊茵面子,只要撑过经晚,就可以回家,舒服的睡上一觉了。

咀嚼着热腾腾的薯条,喝着冰凉的啤酒,程昱晴撑着头,好像有点晕了。

话说,这是第几杯来着?

「昱晴?」忽地,身旁传来了叫唤。

程昱晴抬起头,是张静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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