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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也学学匡宁吧?”沈家骏沉默半晌,意有所指地笑了笑。

“学什么?”明扬低垂着眉。

你说呢?

沈家骏点到为止,转过头去不再说话。明扬愣怔了一瞬,马上反应过来沈家骏指的是什么。

一个人做不到的话,可以分一半让另一个冤种来做。

这个冤种当然可以是任何人,但气氛使然,明扬从沈家骏的眼睛里看到了另一层意思。

——“我显然是个好冤种”。

“你……”

明扬戳了戳沈家骏的背,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你喜欢我?

可这么大间教室,这么多人,这么多女生。

为什么非要喜欢我?

明扬想问,问完了觉得这是在问自己。

如果交往之后发现自己对男的不行,百般矫情地坦白说“对不起你带把”,这本质上比匡宁要过分得多。

……那意思是沈家骏行?

我操?

这小子也喜欢男的?不是,现在考虑这个做什么?咱俩差点嘴上的时候你干嘛去了?

明扬心里蹦出一个又一个问题,但出于人类对于棘手事态的本能回避,他一下子没搞清自己是谁在哪准备做什么。

校草只好自顾自抠着手,强迫思绪全部放空。他抠得毫无章法,指尖的皮肤慢慢翘起来,到达某一点时,忽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明扬不敢细想,低头看见食指的血迹,抬头看见前桌发红的耳朵。

哟,沈家骏还知道害羞啊?

现在的情况非常诡异,说是暗恋十分昧良心,说是明恋却压根无从说起。明扬不知道自己在恋个什么,沈家骏甚至连对方恋不恋都无所谓。

所谓青春期的冲动都跟这俩没关系,唯独理智还在血液里平稳地流动。

叶子华上完厕所回来,就看见明扬埋着头在捣鼓什么,手边有张卫生纸,纸上晕开红色的一坨——我操他妈!这不人血么!他大惊失色地拿起来看,刚要喊出声,却见明扬面无表情地摁住手指,挤出血就擦,挤出血就擦,好像一点都不痛。

“搁这儿干啥呢?”叶子华一把拍开明扬的爪子,“啥毛病啊赶紧止血啊,你家白细胞是因为吃白饭而得名的吗?!”

说不定还真是,明扬神神叨叨地想。他打开抽屉拿新的卫生纸,哪料手掠过桌子的边角,痛得脑门抽了一下才回神。血迹一路从浅黄色的桌面飞过去,明扬准备拿纸擦,视线里突然多出另一只手,牢牢抓住了自己的手腕。

“我老早就想问了,”沈家骏叹息了一口气,“怎么弄成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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