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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这个蓝星余烬怎么那么双标?

……

“我想到了!”

席余烬灵光突现。

他补充道:“我想到……怎么给我的好友沧海更好的修改意见了。”

伽诺微微一怔,随机恢复正常。刚才和席余烬聊得太入神,漫无边际的闲聊好像一张柔软的床铺,他前所未有地放松下来,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古墓密码》可以采取第一人称写作,更加有代入感。”

席余烬不断把那些闪现的灵感串联成句子,宛若指挥家引领跳跃的音符,千军万马的文字随他编排,神色意气风发。他把这些炫耀给唯一的观众伽诺。伽诺心想余烬诺闪闪发亮,比所有恒星都好看。

【在我14岁那年,我生了一场怪病,日渐虚弱,就连城里的大医院都束手无策。妈妈在病房外对着电话嚎哭。

起因是夏天那会儿,我偷偷借着夜色去打水漂,谁知撞见了一副邪景。

那时我刚把一个小石头扔进水里,无数个泡泡从河里扑腾着升起,河面就像沸腾了一样。脚下滑溜溜的、毛毛的,仔细一看,居然是油光水滑的大老鼠!

好多老鼠从河里窜出来,组成黑色旋风冲到山坡上。其中一些老鼠还泛着白光,我借着手电筒一看,原来是长了白毛的老老鼠。

有话曾言:首尾相连,皆为祸害。意思是,脑袋和尾巴能碰到的动物最容易成精,例如蛇、黄鼠狼、猫等。老而不死是为贼,人是如此,它们这些动物更是如此。有时候若在农村听见旱雷作响,其实就是老天爷想收它们的命。

而此刻远处闷雷连连,我被一股巨力推倒在地,摔在河里,灌了好几口脏水。

在混乱之中,我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波涛汹涌的河中心冒出来。它很大,又像是没什么骨头的样子,脑门的地方红得发亮,分不清是瘤子还是眼珠子。它大口一张,河中心立刻凹陷下去,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什么东西都往它嘴里钻。但我已经无暇观察,因为它嘴一张,喷出的腥气像是螃蟹被闷死在泡沫箱半个月,我被恶心得头昏眼花。

等我醒来,已经躺在岸边,身旁河水平静,仿佛什么老鼠什么河中怪物都是错觉。

可当晚,我便克制不住尖叫连连,浑身惊惧发抖。家人担心极了,连忙送我去医院。

直到病房外来了一个江湖骗子模样的老人,身旁有一位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看见他们,我的心情奇异地平静下来。那个老人说我是撞见阴阳河换道才受惊。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治好我,可能要找到我们村里的河道藏着的东西。

我们那条小村古河底,难道别有洞天?

那个少年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同情。】

“我那时没有想到,他就是此生对我最为重要的——”

伽诺:“……挚友?”

席余烬:“挚友。”

……

闪光帝国,恒星之庭。

听完紫色巨人的忧虑,一些闪光族不解,但还是把心思多放在翻阅投稿上,努力找到一点优点。可它们高傲惯了,看什么都能挑出刺来。

“明明是小说家不行,为什么坏处却要我们来背?”

水川明珠石给了一个投稿差评,发现自己负责的投稿都看完了。接下来,邮箱里剩下的,都是因为投稿规格不符合就被系统自动筛下的。

它实在无聊,想找乐子,所以打开了邮箱想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它被一封邮件的标题吸引住。

“非常抱歉,由于截稿日过近,我的小说只完成了一半。但我是真心想投稿闪光帝国的!拜托了,看看我的小说吧!

来自蓝星-沧海。”

它轻哼一声,决定就从这本开始找乐子。

《古墓密码》

水川明珠石,诞生于一个海洋占地面积99的行星。在它小时候,身上总挂着厚重的盐垢,被海水打磨出一层光滑的表面,在闪光族中与众不同,因此它眼界最高,口味最为挑剔。大家都不爱和它在同一个行星上待着,免得自己的地宫被对方挑刺。但最近,水川明珠似乎安静了许多。难道它提前进入沉睡期了?

“睡着了也好,让它做评委审阅,确实为难它了。”

“会议决定全体闪光族负责本次征文大赛的审阅,哪能说睡就睡?”紫色巨人说,“我去找它。”

事实上,水川明珠正一页一页缓慢地翻阅《古墓密码》,生怕自己看完了。

它原本拿到这份投稿时分外不屑。因为这份投稿太薄了,粗略估计十万字都不到。十万字能写什么?故事情节都没展开,更遑论描述地底世界的多姿多彩了。它们又不是地面生物的小说网站,有读者愿意付费就愿意卖,它们制作实体书,可是非常讲究的!

但它翻完前十页,心中一惊,觉得这个地底世界有点特别。

这是个名为地球的行星,藏着诸多矿产。一些尊贵的人死前,会为自己建造坟墓,同时埋下诸多宝藏,希望自己在往生世界过得幸福。他们下葬后,将封住这个墓,永沉地底。同时,墓主为了防盗,会在古墓里设置诸多机关。

可财帛动人心,为了偷窃殉葬品,盗墓贼们使出百般手艺,甚至开门立派。久而久之,就形成四大技艺,寻玉、探金、摸宝、凿山。其下分支无数,但大多按此分类。古时钟鸣鼎食之家,听到有人会这门手艺,都客客气气地邀为上座,深怕自家祖坟被掘了,可见这群盗墓贼的嚣张。

据说明清时期,这四大技艺公认的顶尖强者,相约去盗秦始皇墓,拜过天地后便出发了,结果一去不归。后来,这四门手艺也逐渐失传落魄,与那下九流同列。

“这篇小说居然是描写人类这个种族的地底世界。”水川明珠有些不服气,“能比我的好吗?”

但这个为了挖掘地底世界而衍生出学派的设定很新奇,它想读下去。

【“我怀疑,你们村曾经,就是摸宝门分支的所在地。”怪老头说,“摸宝,从下海采珠演化而来。人们只凭一条绳,一把弯刀,就下海捉蚌采珠。久而久之,就练就一双‘水中眼’和‘刀子手’。

‘水中眼’能在海底清晰视物,在陆地上却见风流泪。‘刀子手’力拔千钧,两根手指就能把百斤重的巨蚌捏起来。有了这两个利器,去偷其他宝贝当然更在行。但是说偷太难听,所以叫他们摸宝门。

摸宝一开始只是偷点金银财物,后来那可厉害了,天材地宝、百年精怪,伸手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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