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平生脸上从容虚假的笑停住了,须臾后他垂眼,像被泼了水的画卷似的褪去颜色,他声音低低淡淡,像是在和身旁什么人轻声说:“我不怕。但不能悔。”
“……”
“我不敢悔啊,你一定懂的,是么。”
“……”
话末,坐在书桌后的任平生突然没什么征兆地抬起桌下的手。这个动作惊得桌前几人警觉,毫不迟疑地枪响数声。
血雾升腾。
而那个丧尽天良的恶人在最后时刻还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抬手,他空握的手指张开,慢慢抚摸过书桌一角。
那里刻着一个字。凌府的“凌”。
摸尽最后一笔,溢出鲜红血迹的唇轻轻一勾,任平生合上眼,心满意足地跌下了手。
作者有话要说: 戏中戏结束!
有一部分设定好了但是略过了,你们可以自由脑补。因为太虐了的不想写(。)
在《剿蛇》剧组的戏份杀青以后, 宋与在家里缓了两周,谁也不见。
他在演技方面从来不是那种收放自如的经验派或者天赋派,连演员职业都是中途转道, 后来后到, 又不是科班出身, 宋与演戏就都是用最笨的方法——高度共情, 完完全全浸入角色,甚至达到戏里戏外自我难辨的程度。
这个法子的好处是自然, 不出戏,吃透角色后甚至不经意就能有点睛之笔。坏处同样明显:入戏慢、出戏难,内耗严重,无论喜怒哀乐的情绪动到极致,都容易伤身。
而且越是写得深入、抠得透彻的角色,“副作用”就越严重。钱淼早就劝过宋与换个路子、不必求太出彩, 但宋与骨子里骄傲又倔得很,既然这是他选择的职业, 那他就想做到最好, 所以并没放弃。
任平生这个角色就是宋与入行以来接触的最“伤”的一个了,即便在家里闷了半个月,他也没能完全从戏里走出来。
不过两周过去, 总算是能见人了——虽然是半强迫的性质。
宋与不情愿地把防盗门拉开了一条宽缝, 目光对上门外戴着黑口罩黑棒球帽的男人。
四目相对, 宋与低轻着声:“不是说好,等我去找你, 我们再见面——”
“你好。”
“啊?”一句就把宋与客气懵了。
那人不紧不慢地接上后半句:“打劫。”
“……”宋与,“?”
宋与没来得及反应,门外比他高半头多的男人一低身, 轻易钳住他手腕,宋与本能往后退身想避开这钳制,于是一步向后就给男人让出了可乘之机。
黎也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扒开那条宽缝,迈步踩进门,手压在后背身关合——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宋与回神的时候,某人已经施施然靠在他家门内,摘了口罩垂眼睨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