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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信息量太大,全场一静,大家都吃了一惊,唯独方恒安冷静地问:”厂房和血迹的事是谁告诉您的?”

老人冷冷地说:“当然是愿意帮我这没用老头子的人。”

“你们只要知道,这案子是我一个人干的,古人说,父子伦常。我生了大强这个逆种,他不孝忤逆,我废了他也是应该。我这辈子也没几天了,这一生穷归穷,但是堂堂正正,唯独后悔生了他这种货色。”

而这时血样对比正好也出了结果,鉴定科发来讯息,告知凶器柄部的血的确来自陈老爷子。

案件走到现在这个时候,凶器和案发现场确凿,血样证明陈老爷子脱不开干系,而陈默也有刻意潜行去案发地及刻意栽赃他人的证据。

事情已经非常清晰,杀死陈大强的凶手就在他的父亲和儿子之中。

唯一的问题是到底是谁。

表面上来看,凶器上有陈老爷子的血迹似乎是铁证。

但是开脱的方式也有,比如可以说是以前去厂房给儿子做饭时,不小心弄伤留的没洗干净的血迹,舆论也会给这样一个可怜的老人无限的同情。

反而陈默的刻意栽赃和往返案发点从某种角度说反而显得更为可疑。

陈老爷子话说的这里,已经一清二楚,是要把陈大强案全揽到自己身上。

“您说有人帮您,他说要帮您什么,帮您出主意给陈默顶罪吗?”

方恒安放慢语速,清晰地对老人说:“且不说您孙子到底是否希望您这样做——值得吗?陈默还没有成年,即使事情都是他做的,也不会重判,一切都有机会,他还年轻,有很多路可以走,不需要爷爷的死给他铺,太沉了,他一辈子也走不出来的。”

陈老爷子慢慢抬起那双层叠着厚厚皱纹的眼皮,那双终年睁不开似的混沌的眼珠子,竟然带着熠熠的光,好像回光返照的传说中最后那点生命之火。

老人说:“哪有路……你指给我们啊?”

“我前阵子天天上庙里去啊,求那个签。因为我想知道我这辈子做错了什么,会落到今天这步。”

老人自嘲地笑了两声:“我年轻时就只知道抱着本书看,人家说,书中有黄金美女什么的,我都没想过,我只是喜欢那种历史里的国家正义、金戈铁马,快意恩仇,和世道上真真假假的那些东西不一样啊。”

“我也就这么教我的儿子啊,结果里头的东西他没学到,全学了些壳子,说要出人头地,和别人好勇斗狠,觉得普普通通活着就是白活了一辈子。”

“大强啊,小时候也是个好孩子。总是说要买大别墅,一栋给爸爸妈妈住,一栋给亲戚朋友住,还有一栋给领居家生病的哥哥。”

“他就是太贪了,幻想着一夜暴富,总想做人上人,所以就赌。赌着赌着就忘了本,人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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