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一天说话都不超过五个字,并且疑似会用凌波微步的卖猪肉的酷哥,将桌子上的肉用大白布一包,豪气十足的将那个白包挂到一白的脖子上。
殷诗:“???”
这一路走下来,殷诗整个人都懵逼了。
说好的不喜外人呢?说好的人头落地呢?说好的血流三尺呢?
最终,一歌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就这么慢悠悠的晃荡在殷诗身后,跟着他回了家。
殷诗的脚步停了下来。
“你想干什么,”他拄着拐杖,扭头皱眉看着一歌。
“我没有家,所以我想跟你住可以么?”
闻言,殷诗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不行。”
一歌挑眉,眼眸黑沉:“这不是你的房子吧?你有决定权么?”
此言一出,殷诗推门的手一顿,这确实不是他的房子。
“这些东西都给你,你让我住进去,而且我吃的不多,力气还很大,我很有利用价值的。”
一歌极力的推荐自己,并且还在心里偷偷的加了一句:
我长的还这么好看,可以给你暖床,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绝对不还手的那种。
闻言,殷诗看了看一歌怀里丰富的物资,掐指一算够他吃一个月了,最终让了步,转身道:
“进来吧。”
一歌扛着小猪慢悠悠的进来了,表情像一个大尾巴狼。
就这样,一歌顺理成章的和殷诗同居了。
但是同居了之后,殷诗想象中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并没有到来。
这让殷诗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歌之前跟他说过的话:
【这些东西都给你,你让我住进去,而且我吃的不多,力气还很大,我很有利用价值的。】
事实证明,以上话里的内容……都是放屁。
每次都是殷诗做饭,他吃一碗,一歌吃三碗。
平日里搬东西,说自己力气很大、很有利用价值的一歌,连一个小小的棒槌都搬不动。
小猪仔还能解决解决剩饭……啊,不对,自从一歌在家里住下来之后,家里就没有剩饭了。
“殷诗殷诗!”一歌从厨房里面跑了出来,找到了正坐在院子里面晒太阳的殷诗,随后半蹲在他面前,把自己的手递了过去,委屈道:
“刚才我劈柴的时候,有一根木刺扎进我手里了,你快帮我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