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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敢提那天的事。”李识宜脸色微微一变,气恼地说,“那天我恨不得杀了你。”

那天谭承甚至还在这里吃了半只烤鸭、洗了澡、睡了一觉,潇洒得令人发指。反观李识宜,身体发着烧,心里滴着血,还要忍受他言语和行为上的骚扰,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怎么可能不反感这个人。

谭承也不反驳,只是玩味地笑了笑,握住他的手跟他十指紧扣,“别动气啊,我也没说自己不可恨。我就是觉得那天的你特别让人记忆犹新。你不知道,那天你发着烧骂我的模样有多迷人,当时我真想把你一口给吃下去。”

“……”跟这种人根本就说不通,他能把歪理邪说当情话讲,还能讲得你脸红心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李识宜板起脸,硬邦邦道:“你别说了。”

“没回忆完呢。还有——”他把下巴往厨房摆了摆,“你主动给我做过一回饭,还记得吗,那味道……”他笑得极其恶劣。

“味道怎么了,至少比你买的外卖强一些。何况那也不是给你做的,是给炀炀的,你自己非要留下蹭饭。”

“要不是我留下分担了一部分,炀炀当时就被你给毒死了信不信。”

“你少夸张。”

谭承低笑几声:“我夸张?改天你自己问祝炀炀,是我夸张还是你的厨艺夸张。”

“……”李识宜知道自己手艺欠奉,但也没到他说的那种地步。不过说真的,自从谭承住进来以后,他们俩的伙食就几乎被他承包了,哪怕出去吃或者是点外卖也是谭承拿主意,李识宜只需要跟着吃就行。

有谭承在身边,他仿佛多了许多惰性。虽然他本身就是个生活简单的人,但像现在这样不做家务,不下厨,不遛狗,不开车的日子以前还是没有过。

谭承有些方面可恨,有些方面却是个很可靠的人,能让人放心地跟他生活在一起。更何况很多时候他们俩已经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你做饭我就洗碗,你遛狗我就晾衣服,你工作我也工作,互不依赖却也彼此互补。这种关系没给李识宜增加什么负担,反而让他心态更为平和。

几天后,跟程总的合同敲定了,这意味着公司又向自有品牌迈出一大步。

那天晚上谭承喝了不少酒,回家路上死活要握李识宜的手,不管李识宜是骂还是躲他都不干,中途还把李识宜直接扛到肩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了一个红绿灯……

“放我下去!谭承?谭承你——”

“不放。”谭承醉醺醺抬起下巴,嚣张地睨了他一眼,“老子死也不放,你是我的,谁他娘的也抢不走。”

李识宜头昏脑涨:“没人跟你抢!”

“放你娘的屁,大把人想跟我抢,不过他们那是休想。”谭承冷哼一声,一手扛着他一手掰过他的下巴,嘴唇印上去响亮地亲了一口,酒精气息简直铺天盖地,“谁敢碰你老子就剁了他的手,再挖了他的眼睛,嗝——扔给咱儿子当球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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