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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衰老和死亡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停止了思考,不再想要任何改变和成长。

或许,那就是他逐渐失去顾雯雯的原因。

有了交通工具,这工作效率可就不一样了。如果搁之前,走路过去要一个小时,想搭公交车,还不一定能挤得上去。这有了自行车,两个人二十分钟就到了报案人的现场。

“嚯,你们还配了自行车呢。”派出所接警的同志正蹲在现场门口抽烟,见冯凯二人来到,迎了上去,一脸羡慕地抚摩着崭新的自行车。

“那可不。”冯凯支好自行车支架,锁好车,说道,“龙番这么大,我们天天走,还不得累死。”

“我跟你们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丢东西了,以前丢一些瓶瓶罐罐不值钱的东西就算了。但这次真的是十几斤肉啊!你们想想,十几斤肉啊!花我多少钱买的!”失主焦急地对冯凯阐述着案情,“我昨晚睡觉的时候还专门收到屋子里来了,这贼是撬开我的窗户,爬进来偷走的。窗户都能撬开,你看多危险啊,要是来捅我几刀,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你们公安得破案啊,要不我们这一片居民都有生命危险。”

“就是小偷小摸的,捅你干吗?”冯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顾红星瞪了瞪冯凯,意思是冯凯不该这样和失主说话。然后,顾红星打开勘查包,从里面拿出一瓶银色的粉末和一把小刷子,走到被撬开的窗户旁边,左右看看后,开始在窗框上刷了起来。

冯凯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事情该如何问起,问什么问题都没多大的意义。毕竟,只要看到失主在白天晒咸肉的人,就有可能晚上来作案。这个年代,缺吃少穿的人不少,就连他冯凯也因为长时间接触不到荤腥而馋肉。所以谁都有可能来作案,问失主也算是白问。

冯凯心里很抵触,一是觉得丢了几块肉认倒霉不就完了?兴师动众喊这么多公安来,实在是浪费公共资源。二是觉得派出所不厚道,自己搞不定还要拖刑警部门一起来担着。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从冯凯内心里并不想去办这个案子或者说并不认为能够破这个案子而来。

顾红星则不一样,冯凯在门口都等到双脚被冻得生疼了,他还在一直不停地刷刷刷。有的时候可能是刷到了指纹,顾红星就用胶带把附着在指纹上的粉末给粘下来,然后把胶带贴在一张黑卡纸上。这样,银色的粉末就把指纹的形状固定在黑色的卡纸上了,可以长久保存。

不知过了多久,派出所所长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现场,说:“两位刑侦科的同志,你们穆科长让你们现在去化工厂宿舍,说那里有大案子要你们去。”

冯凯如获大赦,拉着顾红星就走,说:“我真是服了你了,因为几块咸肉,你真准备把他家都刷一遍啊?刷完了有啥用?龙番几百万人口,你知道是谁的?”

“那也得刷啊,不刷完,我心里不踏实。”顾红星收起刷子,说,“不过我已经找到一枚指纹了,不是失主的,说不定哪天运气好,就能找到窃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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