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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我妈是个光彩照人的大美人,初出茅庐就名满香岛。爸爸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她,经过一番疯狂的追去,两个人结婚了。

婚后几年,我和我哥、我弟出生了。我们家的故事,也每日在香岛大小媒体上连篇累牍地直播着、事无巨细。但他们俩的关系,却慢慢开始越变越差。

妈妈辛苦养育我们兄弟三人,已经厌倦了家庭主妇的身份,她很想重返工作岗位,可家里每一个人都反对她抛头露面。

大家只想让她相夫教子,偶尔陪着老公出席一下社交场合就足够。

我妈妈挣扎过,她只身来国外一边陪着我,一边偷偷做生意。谁知香岛媒体神通广大,妈妈在国外的一举一动也被他们都打探到。

家里人跟妈妈吵翻了天。妈妈后来气愤得带着年幼的弟弟离家出走,我则被孤零零地抛在国外,因为妈妈觉得那时候的我已经长大了,弟弟更需要她。

现在妈妈一个人过得挺潇洒,跟我们季家彻底断了关系。”

季洛一口气说完了自己的故事。

秦书听着只觉得犹如看了一部老电影一般。

原来有钱人家的生活也是这么不容易。

原来有钱人家的小孩,也不都是过着幸福得冒泡的童年。

“我爸和我妈就不是一种人,却生下了我们兄弟三个。哪怕我从小锦衣玉食,我还是为没有和妈妈在一起生活感到很难过。”

季洛说到最后,语气里还有挥之不去的失落。

秦书没说什么话,只是安静地听着。

然后她就抱起那只已经安静下来的野兔,给它的后腿包扎好,装进了笼子里。

之后,秦书又折下一段树枝,剥了嫩皮放进笼子里。

野兔嘟起嘴巴快速地吃起来。

“人要是像兔子这么单纯就好了,你看这生长在野外的兔子,你把它的毛捋顺了,再细心地呵护它,它也能很快适应和人在一起的生活。

而且因为有在野外生存的经历,它比一般家养的兔子更皮实,既能吃还不爱生病。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养了好多年呢。”

季洛笑了。

秦书倒是很有一套朴素的安慰人的办法。

“你说得对,现在的我就活得很坚韧,没什么人、什么事能伤到我,命运已经完全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比起被妈妈一直呵护长大的弟弟和一直被家里耳提面命、诸多要求的哥哥,我确实自由多了。”

季洛提起兔笼问秦书。

“那这只能不能也养起来啊?”

“好啊。”

秦书已经好多年没养野兔。

但在大山里养兔子,那还是相当容易的。

中午,大家都沾了秦书的光,吃上香喷喷的炖野兔肉。

季献谟这辈子山珍海味都吃过,但这柴火灶烧出来的野兔,他倒是第一次吃。

不得不说,野兔的味道是真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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